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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将房子赠给儿子后他不孝顺,能要回房子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9 02:49

张先生:我有一套房子,3年前与儿子办理了赠与公证,约好将房子赠给儿子,儿子担任我的奉养问题,每月给我300元日子费。可是,自从上一年儿子成婚之后,儿媳对我很欠好,骂我就不说了,还着手打我。儿子很脆弱,什么都听媳妇的,也不再给我日子费了。我觉得儿子太不孝顺了,我现在像是一个剩余的人,真是觉得活着没什么意思。可是,我辛辛苦苦一辈子才买的房子,不能就这样白给他们。现在房子还没有过户,我能要回来吗?
李婵娟:依据你描绘的状况,我以为你是能够要回这套房子的。合同法规则,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在财产权利搬运之前(即赠与的动产交给之前或许赠与的不动产过户之前),能够随时依据自己的志愿吊销赠与。你尽管还没有将房产过户给你儿子,可是赠与合同现已公证,所以不能随意吊销。不过,合同法还规则了法定吊销赠与的景象。在法定吊销赠与的景象下,不管是一般的赠与仍是通过公证的赠与;不管财产权利是否现已搬运,赠与人都能够依法吊销赠与。这些状况包含:1、受赠人严峻损害赠与人或许赠与人的近亲属;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抚养责任而不实行;3、受赠人不实行赠与合同约好的责任。你与你儿子的赠与是附责任的赠与,即你赠与他房子,他实行奉养责任。而现在他不再实行奉养责任,你就能够依法吊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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