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原合同的请求是要约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5 05:57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则,签订合同对保证合同当事人利益对错常有协助的,而在签订合同的时分,要注意合同效能的问题,依法建立的合同是不能随意改动的,那么改动原合同的恳求是不是归于要约?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改动原合同的恳求是要约吗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则,假如对原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改动的,便是归于改动要约的性质,是归于新的要约,原要约会失效。
相关法令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十八条 【新要约】受要约人超越许诺期限宣布许诺的,除要约人及时告诉受要约人该许诺有用的以外,为新要约。
第二十九条 【迟到的许诺】受要约人在许诺期限内宣布许诺,依照一般景象可以及时抵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许诺抵达要约人时超越许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告诉受要约人因许诺超越期限不接受该许诺的以外,该许诺有用。
第三十条 【许诺的改动】许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共同。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改动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许酬劳、实行期限、实行地址和办法、违约责任和处理争议办法等的改动,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改动。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相关法令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则,假如对原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改动的,便是归于改动要约的性质,是归于新的要约,原要约会失效。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改动原合同的恳求是要约吗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则,假如对原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改动的,便是归于改动要约的性质,是归于新的要约,原要约会失效。
相关法令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十八条 【新要约】受要约人超越许诺期限宣布许诺的,除要约人及时告诉受要约人该许诺有用的以外,为新要约。
第二十九条 【迟到的许诺】受要约人在许诺期限内宣布许诺,依照一般景象可以及时抵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许诺抵达要约人时超越许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告诉受要约人因许诺超越期限不接受该许诺的以外,该许诺有用。
第三十条 【许诺的改动】许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共同。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改动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许酬劳、实行期限、实行地址和办法、违约责任和处理争议办法等的改动,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改动。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相关法令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则,假如对原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改动的,便是归于改动要约的性质,是归于新的要约,原要约会失效。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