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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业务中保险的分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4 06:26

1、稳妥按施行的方法不同进行分类:
自愿稳妥和法定稳妥:自愿稳妥是稳妥人和投保人在自愿准则基础上经过签定稳妥合同而树立稳妥联系的一种稳妥。法定稳妥又称强制稳妥,是以国家的有关法令为根据而树立稳妥联系的一种稳妥。
二者差异主要有:
a.规模和约束力不同,法定稳妥具有强制性和全面性;
b.稳妥费和稳妥金额的规则规范不同;
c.职责发生的条件不同;
d.在付出稳妥费和赔款的时刻上,法定稳妥都有必定约束;自愿稳妥仅仅在赔款方面有必定的约束。
2、稳妥按标的不同进行分类:
产业稳妥和人身稳妥:产业稳妥是以产业及其有关利益为稳妥标的的一种稳妥,又分为有形产业与无形产业。人身稳妥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稳妥标的的稳妥,包含人寿稳妥、健康稳妥和意外损伤稳妥。
3、按稳妥确保的规模不同进行分类:
产业损失稳妥、信誉确保稳妥职责稳妥和人身稳妥;职责稳妥是以被稳妥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补偿职责为稳妥标的稳妥,它包含第三者职责险和独自的职责稳妥,后者可分为大众职责险、雇主职责险、产品职责险、工作职责险和保赔稳妥。
4、按稳妥方针不同进行分类:
社会稳妥和商业稳妥:社会稳妥是国家经过立法对社会劳动者暂时或永久损失劳动能力或赋闲时供给必定的物质协助以确保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确保制度。
5、按事务承保方法的方式不同进行分类:
原稳妥、再稳妥、重复稳妥、一起稳妥
再稳妥是一方稳妥人将原承保的部分或悉数稳妥事务转让给另一方承当的稳妥,即对稳妥人的稳妥,又称分保,分出再稳妥事务的人称为分出人;承受分保事务的人称为分入人,它是稳妥人将其承当的稳妥事务以承保方式,部分或悉数搬运给其他稳妥人的行为。
重复稳妥是指投保人对同一稳妥标的、同一稳妥利益、同一稳妥事端一起分别向两个以上稳妥人缔结稳妥合同,其稳妥金额之和超越稳妥价值的稳妥。其条件为稳妥标的相同、稳妥利益相同、稳妥事端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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