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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0 14:22
行政强制实行的方法主要有哪些?
1. 代实行,又名代实行,是指责任人不实行法令、法规等规则的或许行政行为所确认的可替代作为责任,由行政强制实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实行,并向责任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实行方法,代实行有必要一起具有四个条件:
(1)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实行行政法上责任的现实,但此种不实行因成心或过错引起。
(2)该行政法令上的责任是别人能够代为实行的作为责任。
(3)代实行的责任有必要是代实行后能到达与相对人亲身实行责任同一意图的责任。
(4)由责任人承当必要的费用。
2. 实行法,是指有关行政主体相对人逾期拒不实行法令责任时,对相对人处以产业上新的制裁,以迫使相对人自觉实行法定责任的行政强制实行方法。
3. 直接强制。在采替代实行或实行罚没有到达意图,或因情况紧急,来不及运用直接强制实行的法,有实行权的机关也可依法对法定责任人施行直接强制实行,经过运用法定责任人实行责任或完成与实行责任相同的状况之最有用的方法,也是行政行为中最严峻的手法,它既利于直接有用地完成行政意图,又易于形成对公民合法权益的危害和冲击。因而,在运用直接强制时有必要稳重,严厉的按规则的条件实行:(1)行政机关施行直接强制实行的权利有必要有清晰法令授权。(2)有必要是在用尽其他直接强制实行手法之后才干采纳直接强制实行手法。(3)有必要对直接强制实行的案子和程序作作清晰的规则。(4)直接强制实行有必要严厉遵循适度准则,以完成责任人应承当的责任为限,不能扩展,不能给责任人人身和产业形成其超越应承当责任的规模。三、 行政强制实行程序的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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