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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申请人去世,家属能否继承或继续租赁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2 01:37

廉租房是归于保证性住所,具有该区域的特定条件才干请求。那么若廉租房请求人逝世,家族能否承继或持续租借吗?下文听讼小编为我们整理了这方面的常识,欢迎阅览!
网友咨询:
我家原有四口人,我和妻子带着年幼的孩子与父亲租住在一套廉租房内。廉租房是以父亲的名义请求的,现父亲病故但房子还在租期之内。夫妻两人的收入状况与最初请求廉租房时比较,又没有明显增加,每年薪酬都没有超越低收入线。请问,我能否承继或续租父亲的廉租房?
律师回复:
乡镇廉租房是政府或单位在住所范畴施行的一项社会保证,面向最低收入家庭或是其他需保证家庭的,供给租金补助或以低价租金配租的保证性住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的规则,只需被承继人的自有产业才干被承继。乡镇廉租房的住所性质归于公房,故租房人不对其具有房屋产权,所以廉租房不归于可承继的遗产。且从《乡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则来看,享用廉租住所待遇的最低收入家庭,每年都须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托付的组织照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所变化状况,所以租住廉租房是需求具有必定条件的,当条件不契合规则时承租人应退出廉租房。综上,廉租房是不能作为遗产被承继的。
可是,依据《公共租借住所请求、审阅及配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则,承租人在租借期限内逝世的,经复核,家庭仍契合公共租借住所请求条件的,家庭可按规则推举新的租借人与房屋产权单位从头签定租借合同。家庭无一起请求人的,租借合同主动停止。
因而,依照你的描绘,只需你一家三口现在依然契合公共租借住所的请求条件,就可推举你作为新的租借人与相关住所保证管理部门从头签定租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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