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与违约金责任是不是可以并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7 10:38
违约金是指依照当事人的约好或许法令直接规则,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付出的金钱。违约金的标的物是金钱,但当事人也能够约好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产业。违约金具有担保债款实行的成效,又具有赏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丢失的作用,因而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办法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背合同的职责承当方法。那么,免除合同与违约金职责是不是能够并存吗?接下来,听听听讼网小编的说法。
免除合同与违约金职责是不是能够并存
合同免除不应当影响违约金条款的效能,只需违约金条款能够适用于相应的违约行为,就应当答应当事人追查违约方的违约金职责,这正是违约金条款的价值地点。
相关法令知识:
《合同法》第97条规则:“合同免除后,没有实行的,停止实行;现已实行的,依据实行状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能够要求恢复原状、采纳其他补救办法,并有权要求赔偿丢失。”
《合同法》第114条规则:“当事人能够约好一方违约时应当依据违约状况向对方付出必定数额的违约金,也能够约好因违约发生的丢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免除合同与违约金职责是不是能够并存
合同免除不应当影响违约金条款的效能,只需违约金条款能够适用于相应的违约行为,就应当答应当事人追查违约方的违约金职责,这正是违约金条款的价值地点。
相关法令知识:
《合同法》第97条规则:“合同免除后,没有实行的,停止实行;现已实行的,依据实行状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能够要求恢复原状、采纳其他补救办法,并有权要求赔偿丢失。”
《合同法》第114条规则:“当事人能够约好一方违约时应当依据违约状况向对方付出必定数额的违约金,也能够约好因违约发生的丢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