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可撤销婚姻属于什么民事诉讼种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3 11:26
婚姻是需求遵从自在准则,假如男女两边当事人出于自愿成婚的,是可以的,假如违反了自愿的准则,采纳钳制的方法与别人成婚的,这种婚姻是可以吊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可吊销婚姻归于什么民事诉讼品种?下面,听讼网小编具体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可吊销婚姻归于一般的民事诉讼
可吊销的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明不真实而建立的婚姻,或许当事人建立的婚姻在成婚的要件上有短缺,法令赋予必定的当事人以吊销婚姻的恳求权,该当事人可以经过行使吊销婚姻的恳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经过有吊销权的当事人行使吊销权,使现已发作法令效能的婚姻关系失掉法令效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则,因钳制成婚的,受钳制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恳求吊销该婚姻。受钳制的一方吊销婚姻的恳求,应当自成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不合法约束人身自在的当事人恳求吊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在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因而,我国法令明确规则,只要被钳制的婚姻才是可吊销的婚姻。
可吊销婚姻恳求时刻是多久
根据规则,受钳制方行使恳求吊销婚姻效能的恳求权的期限是一年,也便是说在这一年期限内,受钳制方有必要决议是否提出恳求吊销婚姻效能的恳求,不然,受钳制方就失掉了提出恳求吊销婚姻效能的权力。
假如受钳制方长时刻不行使这个权力,不建议吊销婚姻的效能,就会使得这一婚姻关系长时刻处于一种不安稳的状况,不利于维护婚姻两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两边当事人所生子女的利益,也不利于家庭、社会的安稳。一起还可能使婚姻登记机关或许人民法院在判别是否吊销当事人婚姻效能时,因为时刻太长而无法作出精确的判别。因而婚姻法规则,受钳制方提出吊销婚姻效能的恳求权有必要在法令规则的时刻内行使,假如超过了法令规则的期限还不行使,受钳制方就失掉了恳求吊销婚姻效能的权力,其所订立的婚姻为合法有用的婚姻,受钳制方不得再以相同的理由恳求吊销该婚姻。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你介绍的可吊销婚姻的法令知识。遇到此类问题,请你仔细阅览以上内容。那么期望以上听讼网小编为你供给的答案可以处理你的问题。假如你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令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