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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可以进行风险代理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5 23:13
律师能够进行危险署理,可是必须在法律规则的案子范围内,如果是刑事诉讼案子、行政诉讼案子、国家赔偿案子以及群体性诉讼案子则不能够进行律师危险署理。
刑事案子能够进行危险署理吗
网友发问:
最近一朋友涉嫌一同刑事案子,想帮朋友处理取保候审,找到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该律师说能够进行危险署理,不知道刑事案子中可不能够进行危险署理?危险署理有没有清晰的规则?详细怎样规则的?
律师答复: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则:制止刑事诉讼案子、行政诉讼案子、国家赔偿案子以及群体性诉讼案子实施危险署理收费。
第十三条规则:实施危险署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定危险署理收费合同,约好两边应承当的危险职责、收费方法、收费数额或份额。
实施危险署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好标的额的30%。
由此可见,您说的案子是一同刑事案子,因而不能在该案中适用危险署理。由于危险署理的特殊性,即便能够适用危险署理的案子,也应该依照上述规则进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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