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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现役军人离婚案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4 22:01

【提出问题】
我的老公是现役武士。他在成婚前出了一次交通事故,留下了终身残疾,不能够进行正常的夫妻日子,但成婚时他并没有告诉我这个状况。
婚后我在帮老公洗衣服时无意间发现了病历,知道了老公患病的隐秘。现在我和老公因为日子小事常常争持,觉得真实无法共同日子,所以我想离婚。我想问假如离婚的话该怎样处理离婚手续?
【律师提示】
因为您的老公是现役武士,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则:“现役武士的爱人要求离婚的,须得武士的赞同,但武士一方有严重差错的在外。”我国的婚姻法律制度对现役武士的婚姻是予以特别维护的。现役武士,是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具有军籍和军衔的军官、战士。现役武士还有两种:一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警官、警士长、专业警士、警士;二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的文职干部。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的规则,武士一方有严重差错主要有以下景象:
1、重婚或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
2、施行家庭暴力或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武士有其他严重差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景象。
您的老公在婚前隐瞒了其因交通事故留下终身残疾的性功能问题,不能进行正常的夫妻日子,已无法共同日子,契合上列第四项的景象,您能够在您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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