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3 02:48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谈《单用处商业预付卡办理办法(试行)》
听讼网北京9月29日电(记者雷敏)
9月21日,商务部发布《单用处商业预付卡办理办法(试行)》,并将于2012年11月1日实施。商务部商场秩序司负责人29日就《办理办法》的布景、辅导准则和主要内容等答复了记者发问。
剑指消费卡乱象
问:《办理办法》出台的布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单用处商业预付卡在削减现钞运用、便当大众付出、影响消费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遭到商业企业和顾客的遍及欢迎。但在单用处商业预付卡商场蓬勃发展的一起,也存在监管不严、违背财务纪律、缺少危险防备机制和公款消费、收卡纳贿等问题,严峻打乱了商场秩序,助长了糜烂行为。
2011年5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监察部等部分关于标准商业预付卡办理定见的告诉》,就标准商业预付卡办理做出全面布置。文件清晰要求商务部分对单用处商业预付卡“强化办理,抓住拟定职业标准,当令出台办理办法”。商务部于同年起草了《办理办法》,并于2011年11月至2012年5月,在商务部网站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发布草案,广泛听取社会大众定见。2012年9月21日,《办理办法》以商务部2012年第9号令发布。
属地办理 分类监管
问:《办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办理办法》清晰了单用处商业预付卡的界说,包含四个方面特点:一是发行主系统从事特定职业的企业,即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二是运用限于特定规划,即在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运营系统内;三是性质上清晰其为一种预付凭据;四是形式上不限载体,包含实体卡和虚拟卡。
《办理办法》将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发卡企业列入调整规划,在分类表以外的职业,不适用《办理办法》。《办理办法》别离清晰了各类发卡企业的存案时限、存案机关、需供给的资料和存案改变等问题,已存案的发卡企业可在发行的单用处卡上标明存案编号。
《办理办法》对“实名购卡制”、“非现金购卡制”、“限额购卡制”等三项准则进行了细化。《办理办法》规则,个人或单位购买充值记名卡的,或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卡的,应实名购卡。单位一次性购买单用处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以及单位或个人选用非现场方法购卡的,应经过银行转账,不得运用现金。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越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越1000元。
资金存管 实时监督
问:对违规行为怎么加强监管?
答:为确保单用处卡预收资金安全,防备或许呈现的兑付危险,《办理办法》设立了资金存管准则,规则规划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应将部分预收资金托付商业银行进行监管。
《办理办法》侧重对发卡企业进行进程监督,选用信息化手法对发卡企业进行动态监测。《办理办法》规则,规划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应在每个季度完毕后登录商务部“单用处商业预付卡事务信息系统”,填报上一季度单用处卡事务状况。
《办理办法》还规则各级商务主管部分、职业安排的责任,清晰不同违规状况下的处分机关和处分方法。为了进步办理作用,《办理办法》还设立了公示企业违规信息的处分办法。
听讼网北京9月29日电(记者雷敏)
9月21日,商务部发布《单用处商业预付卡办理办法(试行)》,并将于2012年11月1日实施。商务部商场秩序司负责人29日就《办理办法》的布景、辅导准则和主要内容等答复了记者发问。
剑指消费卡乱象
问:《办理办法》出台的布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单用处商业预付卡在削减现钞运用、便当大众付出、影响消费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遭到商业企业和顾客的遍及欢迎。但在单用处商业预付卡商场蓬勃发展的一起,也存在监管不严、违背财务纪律、缺少危险防备机制和公款消费、收卡纳贿等问题,严峻打乱了商场秩序,助长了糜烂行为。
2011年5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监察部等部分关于标准商业预付卡办理定见的告诉》,就标准商业预付卡办理做出全面布置。文件清晰要求商务部分对单用处商业预付卡“强化办理,抓住拟定职业标准,当令出台办理办法”。商务部于同年起草了《办理办法》,并于2011年11月至2012年5月,在商务部网站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发布草案,广泛听取社会大众定见。2012年9月21日,《办理办法》以商务部2012年第9号令发布。
属地办理 分类监管
问:《办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办理办法》清晰了单用处商业预付卡的界说,包含四个方面特点:一是发行主系统从事特定职业的企业,即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二是运用限于特定规划,即在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运营系统内;三是性质上清晰其为一种预付凭据;四是形式上不限载体,包含实体卡和虚拟卡。
《办理办法》将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发卡企业列入调整规划,在分类表以外的职业,不适用《办理办法》。《办理办法》别离清晰了各类发卡企业的存案时限、存案机关、需供给的资料和存案改变等问题,已存案的发卡企业可在发行的单用处卡上标明存案编号。
《办理办法》对“实名购卡制”、“非现金购卡制”、“限额购卡制”等三项准则进行了细化。《办理办法》规则,个人或单位购买充值记名卡的,或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卡的,应实名购卡。单位一次性购买单用处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以及单位或个人选用非现场方法购卡的,应经过银行转账,不得运用现金。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越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越1000元。
资金存管 实时监督
问:对违规行为怎么加强监管?
答:为确保单用处卡预收资金安全,防备或许呈现的兑付危险,《办理办法》设立了资金存管准则,规则规划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应将部分预收资金托付商业银行进行监管。
《办理办法》侧重对发卡企业进行进程监督,选用信息化手法对发卡企业进行动态监测。《办理办法》规则,规划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应在每个季度完毕后登录商务部“单用处商业预付卡事务信息系统”,填报上一季度单用处卡事务状况。
《办理办法》还规则各级商务主管部分、职业安排的责任,清晰不同违规状况下的处分机关和处分方法。为了进步办理作用,《办理办法》还设立了公示企业违规信息的处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