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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合伙法律知识汇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2 01:16
1.什么是个人合伙?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依照协议,各自供给资金、什物、技能等,合伙运营、一起劳作的天然人联合运营体。
(1)个人合伙有必要具有两个以上合伙人,且合伙人仅限于天然人而不能是法人或许其他安排。
(2)个人合伙有必要具有合伙意思,即合伙协议:
A.书面合伙协议;
B.有两个以上无利害联系人证明的口头合伙协议。
(3)个人合伙的合伙人有必要合伙出资,合伙出资可所以资金、什物、技能等。
(4)个人合伙的合伙人应当合伙运营、一起劳作。
【提示】
个人合伙的本质是对外承当连带职责的天然人联合运营体,即合伙人一起出资、一起运营、共担危险。
①个人合伙最明显特征是整体合伙人对外承当无限连带职责。
②个人合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履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定见》(简称“民通定见”)规矩:
A.建立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一起适用《合伙企业法》的规矩;
B.不建立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不受《合伙企业法》束缚。
2.怎么确认个人合伙?
(1)短缺书面合伙协议个人合伙的确认:
《民通定见》第50条规矩,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处理部门核准挂号,但具有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联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法院能够确认为合伙联系。
因而,短缺书面合伙协议个人合伙的确认条件有两个:
A.具有合伙的本质要件;
B.有两个以上无利害联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存在。
(2)短缺一起运营、一起劳作方法要件的个人合伙确认条件:合伙出资和约好盈利分配。
A.公民依照协议供给资金或许什物,并约好参与合伙盈利分配,但不参与合伙运营、劳作的,视为合伙人。
B.公民依照协议供给技能性劳务而不供给资金、什物,但约好参与盈利分配的,视为合伙人。
【提示】
①书面合伙协议是确认个人合伙的首要条件:
A.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可所以经两个以上无利害联系人证明的口头合伙协议;
B.没有书面和口头协议,也可所以合伙盈利分配约好。
②供给资金、什物或技能性劳务,并约好参与盈利分配,是确认合伙的首要条件。
③是否参与合伙运营、劳作是个人合伙的非有必要条件,并非个人合伙必备条件。
3.什么是个人合伙协议?
个人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为一起出资、一起运营和到达一起经济意图而达到的书面协议。
(1)书面合伙协议: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利分配、债款承当、入伙、退伙、合伙中止等事项,缔结书面协议。
(2)口头合伙协议: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处理部门核准挂号,但具有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联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的,法院能够确认为合伙联系。
【提示】
①书面合伙协议是区别个人合伙和民间假贷的最要害依据,当事人有必要留意签定并保存书面合伙协议。
②口头合伙协议在司法实践中遭到严厉约束,存在必定的诉讼危险。
4.个人合伙是否有必要工商挂号?
《民法通则》第33条规矩,个人合伙能够起字号,依法经核准挂号,在核准挂号的运营范围内从事运营。
因而,个人合伙是否起字号彻底取决于当事人自愿,而起字号的个人合伙需求依法经核准挂号(一般挂号为个体工商户);不起字号的个人合伙不需求处理工商挂号。
可是,起字号并经工商挂号的个人合伙必定要有书面合伙协议。
【提示】
①工商挂号不是个人合伙强制性规矩;
②工商挂号也不是个人合伙的建立要件。
5.个人合伙产业怎么处理?
《民法通则》第32条规矩,“合伙人投入的产业,由合伙人统一处理和运用。合伙运营堆集的产业,归合伙人共有”。
个人合伙产业来源包含合伙投入产业和合伙运营堆集产业两个方面:
(1)合伙人投入的产业:由合伙人统一处理和运用;
(2)合伙运营堆集的产业:归合伙人共有。
《物权法》第96条规矩,“共有人依照约好处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许动产;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清晰的,各共有人都有处理的权力和职责”。
因而,个人合伙产业的处理规矩为:
(1)有约好依照约好处理;
(2)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清晰的,各合伙人都有处理的权力和职责,即一起处理。
【提示】
合伙安排不是合伙产业一切权人,不独立享有合伙产业一切权;合伙产业由个合伙人一起享有共用权和共有权。
①合伙投入产业归各个合伙人各自一切,只不过由合伙人统一处理和运用,在合伙人之间构成合伙产业的共用联系;
②合伙运营堆集产业只能由各合伙人一起享有共有权;
③合伙产业在没有约好的状况下,由整体合伙人一起处理。
6.各合伙人对合伙运营堆集的产业是一起共有仍是按份共有联系?
《民法通则》第32条第二款规矩,合伙运营堆集的产业,归合伙人共有。
《物权法》第103条规矩,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许动产没有约好为按份共有或许一起共有,或许约好不清晰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联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104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许动产享有的比例,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清晰的,依照出资额确认;不能确认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第105条两个以上单位、个人一起享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参照本章规矩。
依据上述规矩,各合伙人对合伙运营堆集的产业是一起共有仍是按份共有联系,取决于合伙人之间是否有清晰约好:
(1)合伙人对合伙运营堆集的产业有清晰约好的,依照协议约好为按份共有或许一起共有;
(2)合伙人对合伙运营堆集的产业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清晰的,视为按份共有。
(3)按份共有的产业比例确认:
A.依照约好比例享有;
B.没有约好比例或许约好不清晰的,依照出资额确认;
C.不能确认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提示】
①合伙投入产业为合伙人各自一切。
②合伙运营堆集的产业有可能是按份共有或许一起共有;无约好时为按份共有。
③按份共有的比例确认规矩别离为:依照约好比例→出资比例→等额。
7.合伙人对合伙产业的运用和处置无法达到一致定见,应当怎么处理?
《物权法》第96条共有人依照约好处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许动产;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清晰的,各共有人都有处理的权力和职责。
第97条处置共有的不动产或许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许动产作严重补葺的,应当经占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许整体一起共有人赞同,但共有人之间还有约好的在外。
第98条对共有物的处理费用以及其他担负,有约好的,依照约好;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清晰的,按份共有人依照其比例担负,一起共有人一起担负。
依据上述规矩,合伙人对合伙产业的运用和处置依照以下规矩:
(1)有约好依照约好处理;
(2)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清晰的:
A.各合伙人都有处理的权力和职责;
B.处置共有的合伙产业以及对合伙产业作严重补葺的:
①合伙产业是按份共有的:应当经占比例2/3以上的合伙人赞同;
②合伙产业是一起共有的:应当经整体合伙人赞同。
【提示】
合伙人对合伙产业运用、处置规矩:①依照约好→②各合伙人都有处理权力职责→③处置、严重补葺:经占分按份共有比例2/3以上合伙人赞同/一起共有整体合伙人赞同。
8.个人合伙运营活动怎么处理?
个人合伙运营活动包含合伙运营决议计划、合伙运营业务履行、合伙运营监督、合伙运营成果承当等四个方面。
(1)合伙运营决议计划权:个人合伙以合伙人有合伙运营活动的一起决议权为准则,但不扫除依照大都合伙人或大都比例准则行使合伙一起毅力。
(2)合伙运营业务履行权:能够由整体合伙人一起履行、由整体合伙人托付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履行、或许由整体合伙人推举担任人履行。
(3)合伙运营监督权:能够由整体合伙人一起行使或别离行使。
(4)合伙运营成果承当:合伙担任人和其他合伙人员的运营活动,由整体合伙人承当民事职责。
【提示】
①合伙担任人是指由整体合伙人推举发作的对外代表整体合伙人的利益、对内安排运营处理的合伙人。
②合伙担任人履行合伙的运营决议计划所发作的运营亏本、意外丢失和所欠债款等民事职责和职责:
A.对外均由整体合伙人承当;
B.对内假如能够证明是由合伙担任人逾越合伙的运营决议计划所引起的,由合伙担任人个人承当职责。
9.合伙人能否转让其个人合伙比例?
《物权法》第101条“按份共有人能够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许动产比例。其他共有人在平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力”。
(1)一起共有产业的合伙人,因没有详细比例,不能转让其个人合伙比例。
(2)按份共有产业的合伙人:
A.能够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许动产比例;
B.其他合伙人在平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力。
【提示】
民法通则及其定见没有规矩个人合伙的比例转让。
10.什么是入伙?
入伙即个人合伙的参与,是指在合伙运营过程中添加合伙人。
(1)书面协议有约好的,入伙依照协议处理;
(2)没有书面协议或许书面协议未约好的:
A.入伙须经整体合伙人赞同,并应当并修正合伙协议;
B.未经整体合伙人赞同的,应当确认入伙无效。
【提示】
①入伙是指在合伙运营期间,原合伙人以外的人申请参与合伙并获得合伙人身份的行为。入伙以书面协议赞同或许整体合伙人一致赞同为收效要件,不然入伙不收效。
②新入伙人对入伙后新发作的合伙债款应当承当连带职责。
③我国法令尚无清晰规矩新入伙人是否应当承当入伙前既存合伙债款。新合伙人是在明知合伙债款存在的状况下自愿参与合伙安排,应当确认为其自愿承当偿复原合伙债款的行为,依法对入伙前既存合伙债款承当连带职责。
11.什么是退伙?
退伙即个人合伙的退出,是指合伙人退出合伙运营的行为。
(1)退伙应当答应:
A.合伙人退伙,书面协议有约好的,按书面协议处理;
B.书面协议未约好的,准则上应予答应。
C.因退伙给其他合伙人形成丢失的,应当考虑退伙的原因、理由以及两边当事人的差错等状况,确认其应当承当的补偿职责。
(2)退伙仍应承当连带职责:
A.退伙人对合伙内部承当约好分管或合理分管合伙债款的按份职责:合伙运营期间发作亏本,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好分管或许未合理分管合伙债款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款,应当承当清偿职责。
B.退伙人对既存合伙债款对外承当连带职责:退伙人已分管合伙债款的,对其参与合伙期间的悉数债款仍负连带职责。
【提示】退伙人对外承当连带职责仅限于其参与合伙期间既存的悉数合伙债款;关于其退伙后新发作的合伙债款不再承当职责。
(3)退伙产业切割包含合伙时投入的产业、合伙期间堆集的产业、以及合伙期间的债款和债款。
【提示】参阅《物权法》第100条规矩,共有人能够洽谈确认切割方法。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许动产能够切割而且不会因切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什物予以切割;难以切割或许因切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许拍卖、变卖获得的价款予以切割。
共有人切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许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管丢失。
【提示】
①退伙是指在合伙存续期间,原合伙人退出合伙安排然后损失合伙人身份的行为。
②退伙坚持退伙自在、退伙不革除连带职责准则。
③退伙时入伙原物坚持什物交还;一次清退有困难的,能够分批分期清;退退复原物确有困难的,能够折价处理准则。
12.哪些景象能够退伙?
民法通则及其定见没有规矩何种景象合伙人能够退伙,仅仅规矩退伙应当答应的准则。
《物权法》第99条规矩,共有人约好不得切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许动产,以保持共有联系的,应当依照约好,但共有人有严重理由需求切割的,能够恳求切割;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清晰的,按份共有人能够随时恳求切割,一起共有人在共有的根底损失或许有严重理由需求切割时能够恳求切割。因切割对其他共有人形成危害的,应当给予补偿。
依据上述规矩,退伙规矩如下:
(1)合伙人有约好不得退伙的:
A.应当依照约好不得退伙;
B.但合伙人有严重理由需求退伙的,能够恳求退伙。
(2)合伙人没有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清晰的:
A.假如是按份共有合伙人,能够随时恳求切割退伙;
B.假如是一起共有合伙人,在合伙共有的根底损失或许有严重理由需求切割时,能够恳求切割退伙。
(3)因退伙对其他合伙人形成危害的,应当给予补偿。
【提示】
退伙原因包含自愿退伙、天然退伙和开除退伙三种状况。
13.个人合伙中止时,合伙产业怎么处理?
(1)有书面协议的,按协议处理;
(2)没有书面协议:
A.洽谈处理;
B.洽谈不成的:
①合伙人出资额持平:应当考虑大都人定见酌情处理;
②合伙人出资额不等的:能够按出资额占悉数合伙额多的合伙人的定见处理;但要维护其他合伙人的利益。
【提示】参阅《物权法》第97条规矩,处置共有的不动产或许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许动产作严重补葺的,应当经占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许整体一起共有人赞同,但共有人之间还有约好的在外。
【提示】
民法通则及其定见没有规矩哪些景象个人合伙能够中止(合伙中止的景象能够参照第10条“哪些景象能够退伙?”);仅仅规矩合伙产业处理依照大都人定见(出资额持平)、出资额多的合伙人定见(出资额不等)处理。
14.个人合伙的合伙债款,合伙人内部怎么承当?
(1)整体合伙人对合伙运营的亏本额,对内应依照以下规矩承当或许分管:
A.依照协议约好的债款承当比例或许出资比例分管;
B.协议未规矩债款承当比例或许出资比例的,能够依照约好的或许实践的盈利分配比例承当。
C.可是对形成合伙运营亏本有差错的合伙人,应当依据其差错程度相应的多承当职责。
(2)合伙债款由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或许协议的约好,以各自的产业承当清偿职责:
A.合伙人以个人产业出资的,以合伙人的个人产业承当;
B.合伙人以其家庭共有产业出资的,以其家庭共有产业承当;
C.合伙人以个人产业出资,合伙的盈利分配所得用于其家庭成员日子的:应当先以合伙人的个人产业承当;缺乏部分以合伙人的家庭共有产业承当。
【提示】
只供给技能性劳务,不供给资金、什物的合伙人,关于合伙运营的亏本额,对内则应当依照协议约好的债款承当比例或许技能性劳务折抵的出资比例承当;协议未规矩债款承当比例或许出资比例的,能够依照约好的或许合伙人实践的盈利分配比例承当;没有盈利分配比例的,依照其他合伙人均匀出资比例承当。
15.什么是个人合伙的连带职责?
个人合伙最明显的特征是,整体合伙人对合伙运营的亏本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职责。
只供给技能性劳务,不供给资金、什物的合伙人,关于合伙运营的亏本额,对外也应当承当连带职责
【提示】
①除非法令还有规矩(如合伙企业法规矩的有限合伙等),合伙人对外一概承当合伙债款连带职责。
②归还合伙债款超越自己应当承当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16.合伙人既有合伙债款又有个人债款时,应当怎么归还债款?
现在法令没有清晰规矩合伙人既有合伙债款又有个人债款时应当怎么归还债款。
(1)依据合伙人关于合伙债款对外以自己悉数产业承当无限连带职责的规矩,   合伙人对合伙债款无力清偿时,首要应当由其他合伙人代偿;代偿后代偿人获得追偿权,合伙债款转化为个人债款,与其他个人债款的债款人享有平等权力。
(2)依据个人合伙联合体的特征,合伙人的个人债款应当首要用其自己的家庭产业承当;家庭产业缺乏清偿时才干用其合伙产业归还,其他合伙人不承当连带职责。
【提示】
合伙债款和个人债款并存的处理规矩:
①合伙债款优先由合伙产业清偿、合伙人连带代偿;补足部分以合伙人个人产业清偿;
②个人债款优先以个人产业清偿,补足部分以合伙产业比例清偿。
17.单个合伙人能否独自对外建议个人合伙的债款?
《民法通则》第87条规矩,“债款人或许债款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令的规矩或许当事人的约好,享有连带权力的每个债款人,都有权要求债款人履行职责”。
(1)合伙协议约好各合伙人对个人合伙的债款享有连带权力,各合伙人能够对外建议个人合伙的悉数债款。
(2)合伙协议没有约好各合伙人对个人合伙的债款享有连带权力,各单个合伙人应征得整体合伙人的赞同或经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才干够个人合伙的名义向外建议悉数债款。
【提示】
《物权法》第102条规矩,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许动产发作的债款债款,在对外联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款、承当连带债款,但法令还有规矩或许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款债款联系的在外;在共有人内部联系上,除共有人还有约好外,按份共有人依照比例享有债款、承当债款,一起共有人一起享有债款、承当债款。归还债款超越自己应当承当比例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18.个人合伙怎么确认统辖?
《民事诉讼法》第49条第(2)项将“依法挂号收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作为其他安排。
(1)对有有办事机构的公民合伙提起的诉讼,由办事机构所在地统辖;
(2)对没有办事机构的公民合伙提起的诉讼:
A.由被告注册挂号地人民法院统辖;
B.没有注册挂号,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都有统辖权。
【提示】
个人合伙统辖依次为:合伙安排住所地→注册挂号地→合伙人所在地法院。
19.个人合伙怎么确认诉讼当事人?
(1)个人合伙的整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一起诉讼人。
A.整体合伙人能够推选代表人;
B.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整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
【提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挂号的字号的,应在法令文书中注明挂号的字号。
(2)合伙安排雇佣的人员在进行雇佣合同规矩的出产运营活动中形成别人危害的,其雇主是当事人。
(3)个人合伙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出产运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一起诉讼人。
【提示】
《民通定见》规矩,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在民事诉讼中,应当以依法核准挂号的字号为诉讼当事人,并由合伙担任人为诉讼代表人。未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合伙人在民事诉讼中为一起诉讼人。
依据专门法优于一般法和新法优于旧法的准则,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47条的规矩,以个人合伙的整体合伙人为被告,作为一起诉讼人。
20.个人合伙怎么交税?
依据《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告诉》(国发〔2000〕16号),合伙企业中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其出资者的出产运营所得,对比个体工商户的出产、运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详细税收政策和纳税方法由国家财税主管部门另行拟定。
【提示】
个人合伙依照个体工商户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征收营业税。
21.夫妻离婚时怎么切割合伙产业权益?
(1)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产业切割问题的若干详细定见》第9条规矩,一方以夫妻一起产业与别人合伙运营的,入伙的产业可分给一方一切,分得入伙产业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产业一半价值的补偿。
(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第17条规矩,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触及切割夫妻一起产业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两边洽谈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产业比例悉数或许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景象别离处理: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赞同的,该爱人依法获得合伙人位置;
(二)其他合伙人不赞同转让,在平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能够对转让所得的产业进行切割;
(三)其他合伙人不赞同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赞同该合伙人退伙或许交还部分产业比例的,能够对交还的产业进行切割;
(四)其他合伙人既不赞同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赞同该合伙人退伙或许交还部分产业比例的,视为整体合伙人赞同转让,该爱人依法获得合伙人位置。
【提示】
夫妻离婚时触及切割合伙产业权益的,非合伙人的爱人一方需获得整体合伙人赞同或许视为整体合伙人赞同,才干获得合伙人位置。
22.个人合伙成员在从事运营活动中不小心逝世,其他合伙成员应否承当民事职责?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个人合伙成员在从事运营活动中不小心逝世其他成员应否承当民事职责问题的批复》(1987年10月10日),个人合伙成员在从事运营活动中不小心逝世,其他合伙成员没有差错的,不应负补偿职责。
但个人合伙成员为合伙人的一起利益,在运营运送活动中不小心逝世,其他合伙成员作为合伙运营的受益人之一,应当给予死者家属恰当的经济补偿。
【提示】
个人合伙成员在从事运营活动中不小心逝世,其他合伙成员没有差错则不承当补偿职责,当应当承当恰当经济补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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