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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及主要条款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6 05:44
人身稳妥合同是以人的寿数或身体为稳妥标的的稳妥合同, 是投保人与稳妥人约好,当被稳妥金发作逝世、伤残、疾病或生计到约好的年纪、期限时,稳妥人依据约好承当给付稳妥金职责的协议。
人身稳妥合同的特色
①人身稳妥合同的稳妥金额,由投保人依据被稳妥人对人身稳妥的需要和投保人的缴费才能,在法令答应规模与条件下,与稳妥人洽谈确认;
②人身稳妥合同稳妥金的给付属定额给付性质;
③人身稳妥合同的稳妥利益特征:
A、由于人身稳妥的稳妥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而人的生命和身体的价值不能用金钱来衡量,所以对人身稳妥来说,只需求有无可保利益,而对可保利益并没有金额巨细的约束,与投保人有稳妥利益的人,依《稳妥法》第52条规则,有以下几种:自己、爱人、子女、爸爸妈妈;前项以外与投保的有抚育、奉养或许抚养联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别的,被稳妥人赞同投保人为其缔结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队人具有稳妥利益。
B、在人身稳妥中,稳妥利益仅仅缔结稳妥合同的前提条件,并不是保持稳妥合同效能及稳妥人给付稳妥金的条件。
④人身稳妥合同中代位求偿权的制止
《稳妥法》第67条规则:“人身稳妥的被稳妥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作逝世、伤残或许疾病等稳妥事端的,稳妥人向被稳妥人或许获益人给付稳妥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力”
人身稳妥合同的缔结
人身稳妥合同的缔结程序
1.要约
人身稳妥合同的建立,通过投保人提出稳妥要求和稳妥人赞同承保两个阶段,也称为要约与许诺两个阶段,关于稳妥营销员的展业与推销,只能称为要约约请.
2.许诺
许诺又称"承受订约提议",是许诺人向要约人表明赞同与其缔结合同的意思表明.做出许诺的人称为许诺人或受约人.
人身稳妥合同的建立与收效
1.人身稳妥合同的建立
人身稳妥合同的建立是指投保人与稳妥人就人身稳妥合同条款达成协议,即通过要约人的要约和被要约人的许诺,即告建立.
2.人身稳妥合同的收效
人身稳妥合同的收效是指人身稳妥合同对当事人两边发作约束力,即合同条款发作法令效能.
3.人身稳妥合同的建立,收效和稳妥职责开端的差异
稳妥人开端承当稳妥职责的时刻能够与人身稳妥合同的建立不一致,而是依照约好的时刻开端承当稳妥职责.
人身稳妥合同的实行
合同实行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依照约好全面实行自己的职责.
投保人职责的实行.投保人在合同的实行过程中,应实行照实奉告职责,付出稳妥费职责,出险告诉职责,供给单证职责等.
稳妥人职责的实行.稳妥人在合同实行过程中的职责主要有承但稳妥职责;向投保人阐明条款;及时签发稳妥单证;在合同免除或许合同无效时交还稳妥或许稳妥单的现金价值;为投保人等其他人身稳妥合同的主体保密等.
人身稳妥合同的间断
间断的意义
人身稳妥合同的间断是指在稳妥期限内,由于某种法定或约好事由的呈现,致使人身稳妥合同当事人两边的权力职责归于消除.
间断的原因
人身稳妥合同间断的原因可分为两类:天然间断与提早间断.
1.天然间断是指发作下列景象时,无需当事人行使间断权的意思表明,人身稳妥合同的效能当然归于间断:
稳妥期限届满;
人身稳妥合同实行结束;
人身稳妥合同中被稳妥人逝世.
人身稳妥合同的规范条款
一,不行抗辩条款
其内容是:在被稳妥人生计期间,从人身稳妥合同缔结之日起满两年后,除非投保人间断交纳续期稳妥费,不然稳妥人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的误告,漏告和隐瞒事实等为由,建议人身稳妥合同无效或回绝给付稳妥金.合同缔结的头两年为可抗辩期,超越两年后就变成不行抗辩期.
二,年纪误告条款
假如投保人在投保时过错地申报了被稳妥人的年纪,稳妥金额将依据实在年纪予以调整.
假如实践年纪已超越能够承保的年纪极限,稳妥合同无效,稳妥人将已收取的稳妥费无息交还,但需要在可争论期间之内完结.
三,宽限期条款
这一条款规则,投保人在交纳续期保费时稳妥人给予必定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发作稳妥事端的,稳妥人承当给付稳妥金的职责,但要从稳妥金中扣除当期应交的稳妥费和利息.如宽限期满投保人仍未补交稳妥费,稳妥合同自宽限期满来日起效能间断.
四,复效条款
这一条款答应投保人在寿险合同因逾期缴费失效后两年内向稳妥人请求复效,经稳妥人检查赞同,投保人补缴失效期间的稳妥费及利息,稳妥合同即康复效能.
五,保费主动垫缴条款
此条款规则,投保人在合同有用期内已缴足2年以上稳妥费的,若今后的续期稳妥费超越宽限期仍未交给,而稳妥单其时的保单现金价值足以垫缴应缴稳妥费及利息时,除投保人事前另以书面作对立声明外,稳妥人将主动垫缴其应缴稳妥费及利息,使稳妥单持续有用.
六,稳妥单货款条款
此条款规则,人寿稳妥单通过两年时刻后,答应投保人以保单为典当向稳妥人请求借款,借款金额以低于该保单项下堆集的职责准备金或退保金为限,投保人应如期偿还借款本息.
七,稳妥单转让条款
一般以为,只需不是出于不道德或不合法的考虑,在不侵略获益人的权力的情况下,保单能够转让.关于不行改变的获益人,未经获益人赞同保单不能转让.稳妥单的转让分为肯定转让和典当转让两种
八,不损失价值任选条款
不损失价值挑选权条款又称不没收条款,是指当投保人无力或不愿意持续交纳保费保持合同效能时,由其挑选怎么处理保单项下积存的职责准备金.
九,自杀条款
在稳妥合同收效后的必守时期内,被稳妥人因自杀逝世归于在外职责,稳妥人不给付稳妥金,仅交还被稳妥人交纳的现金价值.而稳妥合同收效后的必守时期之后被稳妥人因自杀逝世,稳妥人要承当稳妥职责,按约好的稳妥金额给付稳妥金.
十,获益人条款
获益人条款一般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规则获益人;二是规则获益人能够替换.
十一,一起灾祸条款
该条款规则,只需榜首获益人与被稳妥人同死于一次事端中,假如不能证明谁先死,则推定榜首获益人先死.
十二,盈利及稳妥金任选条款
盈利任选条款
此条款规则了获得盈利的任选方法.
1.收取现金,即稳妥单持有人直接收取现金盈利.
2.抵交续期保费.一般稳妥人会告诉保单持有人盈利金额及扣除盈利应交保费金额.
3.堆集生息,行将盈利留在稳妥公司,并由稳妥公司付出相应的利息,常有最低利率确保,并可获得稳妥人所获得的超量利益.
4.添加保额,即以盈利作为趸缴保费,购买日期与原保单相同的缴清稳妥,或购买定时寿险,一般是用每年的盈利来购买附加的1年定时稳妥.
5.提早满期,即把盈利并人寿稳妥职责准备金中,使被稳妥人提早收取稳妥
稳妥金任选条款
被稳妥人或获益人在收取稳妥金时能够挑选的方法有:
1.利息收人,行将稳妥金存放于稳妥公司,稳妥公司按约好的利率,付出利息.付出周期能够由两边商定,约好的利率比一般存款利率高.
2.定时收入,行将稳妥金存人稳妥公司,并依据稳妥金数额,确保给付期限或次数,计算出每次获益人可收取的金额.
3.定额收人,行将稳妥金存放于稳妥公司,两边约好每月收取,直到将悉数本息领完停止.
4.终身收人,即获益人将稳妥金作为趸缴稳妥费投保一份终身年金稳妥,这样他就能够从约好的年金收取日开端终身得到年金收人了.
十三,意外事端逝世双倍给付条款
此条款规则,假如被稳妥人由于意外事端逝世,稳妥人就给付双倍稳妥金,这项规则一般作为附加险,附加特约的费用较低.由于意外逝世的危险比疾病逝世的危险小.履行该条款时,有下列规则:
1.逝世的近因有必要是意外损伤.
2.有必要介意外损伤发身90天内逝世.
3.有必要在规则的年纪前逝世.如65岁逝世.
十四,战役在外条款
战役在外条款规则将战役和军事行动作为人身稳妥的在外职责.该条款是稳妥人的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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