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限制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0 07:46
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约束
在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上,大陆法系向来坚持“准则制止,破例答应”的准则。该准则的合理性来源于多方面的要求,但仅就公司本钱与公司财物而言,它所重视的是动用公司详细产业购买本公司的股份。在此种买卖中,公司取得了自己的股份,但公司相应的详细产业流入了股份转让人的腰包。尽管,公司的笼统本钱额没有削减,但却因收买本公司的股份而失掉公司部分详细产业。相同,当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持有债款,而承受出质人(包含债款人和第三人) 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标的时,也存在相似的上述景象。一旦债款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就存在着出质股份折价清偿债款的问题。实际上,这是用债款财物购买了本公司的股份,与公司收买本公司股份无异。明显,这些都是与“本钱保持准则”相冲突的。可是,根据公司本钱运营的需求,也留意其灵活性,即在特别情况下答应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所以, 《公司法》也大体适应这一趋势,其第149 条中明确规定:“公司不得收买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削减公司本钱而刊出股份或许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兼并时在外..公司不得承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①的标的。”
在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上,大陆法系向来坚持“准则制止,破例答应”的准则。该准则的合理性来源于多方面的要求,但仅就公司本钱与公司财物而言,它所重视的是动用公司详细产业购买本公司的股份。在此种买卖中,公司取得了自己的股份,但公司相应的详细产业流入了股份转让人的腰包。尽管,公司的笼统本钱额没有削减,但却因收买本公司的股份而失掉公司部分详细产业。相同,当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持有债款,而承受出质人(包含债款人和第三人) 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标的时,也存在相似的上述景象。一旦债款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就存在着出质股份折价清偿债款的问题。实际上,这是用债款财物购买了本公司的股份,与公司收买本公司股份无异。明显,这些都是与“本钱保持准则”相冲突的。可是,根据公司本钱运营的需求,也留意其灵活性,即在特别情况下答应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所以, 《公司法》也大体适应这一趋势,其第149 条中明确规定:“公司不得收买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削减公司本钱而刊出股份或许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兼并时在外..公司不得承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①的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