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业务办理须知事项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5 00:43生育稳妥业务
一、挂号
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在本单位女员工怀孕三个月内、计划生育手术前十五日内到医保中心收取《宿州市员工生育稳妥挂号表》(一式三份,医保中心、员工所在单位、员工自己各一份),按规则填写,挑选好定点服务组织并由单位盖章签字后带着下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市医保中心处理挂号手续:
1、自己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1寸相片三张;
2、《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及复印件; 3、其他。
二、定点就诊
参保员工持《宿州市员工生育稳妥挂号表》、《医保就诊证》和社会保障卡到定点服务组织刷卡就诊。参保员工出院时只需结清自付费用即可,其他费用由定点服务组织按月与医保中心结算。
三、非定点生育费用报销
由参保员工填写《宿州市生育稳妥员工转诊批阅表》或《宿州市生育稳妥非定点服务组织生育申请表》,由定点服务组织提出主张,持相关病历资料及准生主到市医保中心处理。参保员工在临产后60天内带着下列资料到市医保中心处理审阅报销手续(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生育稳妥挂号批阅表》、《医疗稳妥证》和社会保障卡;
2、独生子女爸爸妈妈荣耀证;
3、受托付代为申领的,还应当提交申领人出具的托付书和受托付人的身份证;
4、生育医学证明(出世医学证明、婴儿逝世证明、专家判定证明)、出院小结、医嘱单复印件;
5、费用清单及有用收据等资料;
6、经办组织批阅的资料。
四、非定点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报销
由参保员工填写《宿州市生育稳妥员工转诊批阅表》或《宿州市生育稳妥非定点服务组织生育申请表》,由定点服务组织提出主张,持相关病历资料及准生主到市医保中心处理。参保员工在医治完结后60天内带着下列资料到市医保中心处理审阅报销手续(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生育稳妥挂号批阅表》、《医疗稳妥证》和社会保障卡;
2、受托付代为申领的,还应当提交申领人出具的托付书和受托付人的身份证;
3、计划生育手术医学证明(流产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出院小结、医嘱单复印件;费用清单及有用收据等资料;
4、经办组织批阅的资料。
五、因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引起当期并发症的医疗费用报销
参保员工在医治完结后60天内带着下列资料到市医保中心处理审阅报销手续(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医疗稳妥证》和社会保障卡;
2、受托付代为申领的,还应当提交申领人出具的托付书和受托付人的身份证;
3、还应供给由医疗组织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出世医学证明、婴儿逝世证明、专家判定证明)、出院小结、医嘱单复印件(病理产科及并发症需供给病历复印件);
4、费用清单及有用收据等资料。
六、生育补贴申领
参保单位经办人在参保员工生育180天内、流产或实施宫外孕手术后30天内,到市医保中心收取《宿州市员工生育稳妥补贴申领表》,按规则填写并由单位盖章后带着下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市医保中心处理待遇申领手续:
1、《生育稳妥挂号批阅表》、《医疗稳妥证》和社会保障卡;
2、独生子女爸爸妈妈荣耀证;
3、受托付代为申领的,还应当提交申领人出具的托付书和受托付人的身份证;
4、生育医学证明(出世医学证明、婴儿逝世证明、专家判定证明)、出院小结等资料;
七、处理时限
1、转外医治和异地临产批阅,手续完全的随到随办。
2、申领生育补贴或非定点生育费用报销的,手续完全的,当月申报次月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