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刑事被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7 02:58
有些违法行为往往形成多重危害结果,既给被害人形成了经济丢失也使其精力遭到危害。可是根据我国现在的法令规则,受害人对违法行为提起的精力危害补偿无法得到法令上的支撑,相关的规则在立法上互有对立,并且缺少理论根据,在实践中不利于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本文剖析了精力危害补偿的法令现状及其坏处,并提出了处理精力危害补偿问题的主张。全文合计约6500字。
讨论精力危害补偿,不能忽视对“精力危害”概念的界定。笔者以为刑事范畴的精力危害,是指精力利益的危害,非产业利益的危害,是刑事被告人的违法行为危害自然人的人格权、身份权以及特定的产业权,致使自然人精力痛苦或精力利益的丢失或减损。有危害就应有救助,这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项基本原则。精力危害亦为危害之一种,其一旦发作,法令就应当为受害人供给救助途径,各国立法与实践证明,精力危害补偿应不失为一有用的救助手法。所谓精力危害补偿是指引刑事被告人的违法行为危害了自然人的人格权、身份权及特定产业权,使其精力利益受损或遭受精力痛苦,刑事被告人以金钱方法对受害人的精力利益进行救助和维护的一种法令职责和法令制度。
我国《民法通则》榜首百二十条规则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遭到危害的,有权要求中止危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能够要求补偿丢失。2001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民事侵权精力危害补偿职责若干问题的解说》(以下简称法释[2001]7号)也对精力危害补偿作出了明确规则。由此可见,我国民事法令早已供认并必定了精力危害补偿的合法性,并且司法解说也进一步扩展了民事诉讼精力危害补偿的规模。
但《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只规则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违法行为而遭受物质丢失的,在刑事诉讼中有权提起顺便民事诉讼,并未规则刑事范畴的精力危害补偿问题。审判实践中,会遇到刑事案子的被害人在刑事案子审理完结乃至是审理期间独自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补偿丢失包含精力危害补偿。在审判中,对被告是否应给付精力危害补偿抚慰金乃至是否受理案子,发生较大不合:
一种观念为否定说,以为受害人无此权力,其理由主要是《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刑法》三十六条的规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顺便民事诉讼规模问题的规则》(200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1148次会议经过)(以下简称法释[2000]47号)榜首条的规则。《刑法》三十六条榜首款规则:“由于违法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丢失的,对违法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分外,并应根据状况判处补偿经济丢失。”《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榜首款规则:“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违法行为而遭受物质丢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顺便民事诉讼。”法释[2000]47号榜首条的规则:“因人身权力遭到违法侵略而遭受物质丢失或资产被违法分子破坏而遭受的物质丢失,能够提起顺便民事诉讼。关于被害人因违法行为遭受精力丢失而提起顺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据此,他们以为刑事案子不存在精力危害补偿的问题。
另一种观念为必定说,以为受害人有此权力,理由是《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则只能阐明受害人不能经过提起顺便民事诉讼的方法取得精力危害补偿,并不能阐明他不能经过其他途径取得精力危害补偿,如在刑事诉讼完毕后,经过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方法来处理。在司法实践中,不同的法院对此也表现出不同的情绪。
针对这种争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30次会议,针对云南省高院对此问题的请示做出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子被害人提起精力危害补偿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2002] 17号)给出了终究的答案。《批复》[2002] 17号指出:“关于刑事案子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违法行为而遭受精力丢失提起的顺便民事诉讼或许在该刑事案子审结今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力危害补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说《刑事诉讼法》七十七条、《刑事顺便规模》施行后,公民还有期望经过独自提出民事诉讼请求补偿精力危害,可是由于《批复》内明确规则“被害人另行提起精力危害补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子受理”,意味着刑事被害人精力危害补偿将无投诉之门。
讨论精力危害补偿,不能忽视对“精力危害”概念的界定。笔者以为刑事范畴的精力危害,是指精力利益的危害,非产业利益的危害,是刑事被告人的违法行为危害自然人的人格权、身份权以及特定的产业权,致使自然人精力痛苦或精力利益的丢失或减损。有危害就应有救助,这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项基本原则。精力危害亦为危害之一种,其一旦发作,法令就应当为受害人供给救助途径,各国立法与实践证明,精力危害补偿应不失为一有用的救助手法。所谓精力危害补偿是指引刑事被告人的违法行为危害了自然人的人格权、身份权及特定产业权,使其精力利益受损或遭受精力痛苦,刑事被告人以金钱方法对受害人的精力利益进行救助和维护的一种法令职责和法令制度。
我国《民法通则》榜首百二十条规则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遭到危害的,有权要求中止危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能够要求补偿丢失。2001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民事侵权精力危害补偿职责若干问题的解说》(以下简称法释[2001]7号)也对精力危害补偿作出了明确规则。由此可见,我国民事法令早已供认并必定了精力危害补偿的合法性,并且司法解说也进一步扩展了民事诉讼精力危害补偿的规模。
但《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只规则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违法行为而遭受物质丢失的,在刑事诉讼中有权提起顺便民事诉讼,并未规则刑事范畴的精力危害补偿问题。审判实践中,会遇到刑事案子的被害人在刑事案子审理完结乃至是审理期间独自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补偿丢失包含精力危害补偿。在审判中,对被告是否应给付精力危害补偿抚慰金乃至是否受理案子,发生较大不合:
一种观念为否定说,以为受害人无此权力,其理由主要是《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刑法》三十六条的规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顺便民事诉讼规模问题的规则》(200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1148次会议经过)(以下简称法释[2000]47号)榜首条的规则。《刑法》三十六条榜首款规则:“由于违法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丢失的,对违法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分外,并应根据状况判处补偿经济丢失。”《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榜首款规则:“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违法行为而遭受物质丢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顺便民事诉讼。”法释[2000]47号榜首条的规则:“因人身权力遭到违法侵略而遭受物质丢失或资产被违法分子破坏而遭受的物质丢失,能够提起顺便民事诉讼。关于被害人因违法行为遭受精力丢失而提起顺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据此,他们以为刑事案子不存在精力危害补偿的问题。
另一种观念为必定说,以为受害人有此权力,理由是《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则只能阐明受害人不能经过提起顺便民事诉讼的方法取得精力危害补偿,并不能阐明他不能经过其他途径取得精力危害补偿,如在刑事诉讼完毕后,经过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方法来处理。在司法实践中,不同的法院对此也表现出不同的情绪。
针对这种争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30次会议,针对云南省高院对此问题的请示做出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子被害人提起精力危害补偿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2002] 17号)给出了终究的答案。《批复》[2002] 17号指出:“关于刑事案子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违法行为而遭受精力丢失提起的顺便民事诉讼或许在该刑事案子审结今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力危害补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说《刑事诉讼法》七十七条、《刑事顺便规模》施行后,公民还有期望经过独自提出民事诉讼请求补偿精力危害,可是由于《批复》内明确规则“被害人另行提起精力危害补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子受理”,意味着刑事被害人精力危害补偿将无投诉之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