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需要哪些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3 23:26住所公积金逐月还贷是指按月在自己住所公积金账户中提取住所公积金,划转到住所公积金借款受托银行供应的扣款还贷自己银行账户中,用于补偿借款人上月偿还的住所公积金借款本息(不包括提前还贷)。住所公积金逐月还贷1、公积金逐月还贷条件:账户留足一年余...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住所公积金逐月还贷需求哪些材料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住所公积金逐月还贷
1、公积金逐月还贷条件:账户留足一年余额。2、公积金逐月还贷操作:每月15日银行初步划账。
逐月还贷的操作手续原本很简单,只需借款买房的市民,在公积金账户上保存有1年的余额,比如每月的缴存额为1000元,账户余额抵达12000元了,就可以到买房按揭的银行去签定托付协议了。
假使某市民公积金每月的还款额为800元,假设公积金月缴存额为900元,那么刚好还完公积金的借款本息,剩下的继续保存在公积金账户;假设月缴存额只需700元,那缺少的100元就要按月补齐到还款账户。
公积金逐月还贷处理材料
1、请求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还款代扣账户(卡或存折)原件;
4、《当地市逐月提取住所公积金还贷托付请求表》:上网下载或到借款银行收取,填写后经所在单位盖章;
5、《购房合同》或《房子所有权证》:到借款银行复印,并由借款银行盖章供认。
除供应上述材料外,请求人依据以下不一样状况须供应的材料:
1、请求人为借款人爱人的,须供应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住所借款与住所公积金缴交不在同一银行的,请求人须供应自己住所公积金账户查询单(到单位住所公积金缴交银行打印并盖章);
3、托付他人署理的,署理人须供应经公证的署理托付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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