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拖拉机保险合同条款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4 21:57
迁延机稳妥合同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稳妥合同由稳妥条款、投保单、稳妥单、批单和特别约好组成。凡触及本稳妥合同的约好,均应选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稳妥合同中的迁延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区域)行进的轮式迁延机。本稳妥合同也适用于轮式收割机。
第三条本稳妥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稳妥人、稳妥人以外的,因稳妥迁延机发作意外事端遭受人身伤亡或产业丢掉的稳妥迁延机下的受害者。
第四条本稳妥合同为不定值稳妥合同。稳妥人依照承稳妥别承当稳妥职责,附加险不能独自承保。不定值稳妥合同是指两边当事人在缔结稳妥合同时不预先承认稳妥标的的稳妥价值,而是依照稳妥事端发作时稳妥标的的实践价值承认稳妥价值的稳妥合同。
稳妥职责
第五条迁延机丢掉稳妥:
(一)被稳妥人或其答应的驾驭人员在运用稳妥迁延机过程中,因下列原因形成稳妥迁延机的丢掉,稳妥人担任补偿:
1.磕碰、倾覆、坠落;
2.火灾、爆破;
3.外界物体坠落、坍毁;
4.暴风、龙卷风;
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载运稳妥迁延机的渡船遭受天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驭人员随车照顾者)。
(二)发作稳妥事端时,被稳妥人为避免或许削减稳妥迁延机的丢掉所付出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稳妥人承当,最高不超越稳妥金额的数额。
第六条第三者职责稳妥:
(一)被稳妥人或其答应的驾驭人员在运用稳妥迁延机过程中发作意外事端,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产业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稳妥人承当的经济补偿职责,稳妥人担任补偿。
(二)经稳妥人事前书面赞同,被稳妥人因本条(一)所列原因给第三者形成危害而被提起裁定或许诉讼的,对应由被稳妥人付出的裁定或许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稳妥人担任补偿;补偿的数额在稳妥单载明的职责限额以外另行核算,最高不超越职责限额的30%。
职责革除
第七条稳妥迁延机的下列丢掉和费用,稳妥人不担任补偿:
(一)天然磨损、朽蚀、毛病、轮胎独自损坏;
(二)玻璃独自破碎、无显着磕碰痕迹的机身划痕;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形成的丢掉;
(四)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灾形成的丢掉;自燃是指因稳妥迁延机的电器、线路、供油体系发作毛病或所载货品本身原因起火燃烧。
(五)遭受稳妥职责规模内的丢掉后,未经必要修补持续运用,致使丢掉扩展的部分;
(六)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发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发动迁延机,致使发动机损坏;
(七)稳妥迁延机所载货品坠落、走漏、碰击形成的丢掉。
第八条稳妥迁延机形成下列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产业丢掉,不管在法令上是否应当由被稳妥人承当经济补偿职责,稳妥人均不担任补偿:
(一)被稳妥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一切或代管的产业的丢掉;
(二)稳妥迁延机驾驭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一切或代管的产业的丢掉;
(三)稳妥迁延机上其别人员的人身伤亡或产业丢掉;
(四)第三者歇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中止的丢掉以及其他各种直接丢掉;
(五)精力危害补偿;
(六)稳妥迁延机拖带车辆或被其他车辆拖带时形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产业丢掉。
第九条下列状况下,不管任何原因形成稳妥迁延机丢掉、第三者人身伤亡或产业丢掉,稳妥人均不担任补偿:
(一)地震、战役、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动、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测验,在营业性修补场所修补、维护期间;
(三)运用稳妥迁延机从事违法活动;
(四)驾驭人员喝酒、啃咬或打针毒品、被药物麻醉后运用稳妥迁延机;
(五)稳妥迁延机闯祸逃逸;
(六)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形成的丢掉;
(七)被偷盗、掠夺、争夺,以及因被偷盗、掠夺、争夺遭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隶属设备丢掉,或第三者人身伤亡或产业丢掉;
(八)稳妥迁延机或第三者产业因市场价格变化形成的价值下降、修补后因价值下降引起的丢掉;
(九)非被稳妥人答应的驾驭人员运用稳妥迁延机;
(十)被稳妥人或驾驭人员的成心行为。
第十条其他不归于稳妥职责规模内的丢掉和费用。
稳妥金额职责限额
第十一条迁延机丢掉稳妥的稳妥金额由投保人和稳妥人在投保时稳妥迁延机的实践价值以内洽谈承认。
第十二条第三者职责稳妥每次事端的职责限额,由投保人和稳妥人在2万元至20万元之间洽谈承认。
稳妥期限
第十三条除还有约好外,轮式迁延机稳妥期限为一年,收割机稳妥期限为一个月,均以稳妥单载明的起讫时刻为准。
稳妥人职责
第十四条稳妥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阐明投稳妥种的稳妥职责、职责革除、稳妥期限、稳妥费及付出方法、投保人和被稳妥人职责等内容。
第十五条稳妥人应及时受理被稳妥人的事端报案,并赶快进行查勘。稳妥人接到报案后48小时内未进行查勘且未给予受理定见,形成产业丢掉无法承认的,以被稳妥人供给的产业损毁相片、丢掉清单、事端证明和修补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第十六条稳妥人收到被稳妥人的索赔恳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一)稳妥人应依据事端性质、丢掉状况,及时向被稳妥人供给索赔须知;审阅索赔材料后以为有关的证明和材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告诉被稳妥人弥补供给有关的证明和材料。
(二)在被稳妥人供给了各种必要单证后,稳妥人应当敏捷检查核定,并将核定成果及时告诉被稳妥人。
(三(转载自中国教育文摘 第十七条稳妥人对在处理稳妥事务中知道的投保人、被稳妥人的事务和产业状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职责。
投保人、被稳妥人职责
第十八条投保人应照实填写投保单并答复稳妥人提出的问询,实行照实奉告职责。
第十九条除还有约好外,投保人应当在稳妥合同成立时一次交给稳妥费。稳妥费交给前发作的稳妥事端,稳妥人不承当补偿职责。
第二十条发作稳妥事端时,被稳妥人应当及时采纳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避免或许削减丢掉,并在稳妥事端发作后48小时内告诉稳妥人。不然,形成丢掉无法承认或扩展的部分,稳妥人不承当补偿职责。
第二十一条发作稳妥事端后,被稳妥人应当活跃帮忙稳妥人进行现场查勘。被稳妥人在索赔时应当供给有关证明和材料。引起与稳妥补偿有关的裁定或许诉讼时,被稳妥人应当及时书面告诉稳妥人。
补偿处理
第二十二条被稳妥人索赔时,应当向稳妥人供给与承认稳妥事端的性质、原因、丢掉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材料。被稳妥人应当供给稳妥单、丢掉清单、有关费用单据、稳妥迁延机行进证和发作事端时驾驭人员的驾驭证。归于路途交通事端的,被稳妥人应当供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组织出具的事端证明、有关的法令文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等)。归于非路途交通事端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进行处理的事端的,应供给相关的事端证明。
第二十三条因稳妥事端损坏的稳妥迁延机或第三者产业,应当尽量修正。修补前被稳妥人应当会同稳妥人查验,洽谈承认修补项目、方法和费用。不然,稳妥人有权从头核定或回绝补偿。
第二十四条稳妥人依据稳妥迁延机驾驭人员在事端中所负的职责份额,承当相应的补偿职责。
第二十五条迁延机丢掉稳妥按下列方法补偿:
(一)部分丢掉:在稳妥金额内,以实践修补费用核算补偿。
(二)悉数丢掉:按稳妥金额核算补偿。
(三)迁延机丢掉稳妥的施救费用在稳妥迁延机丢掉补偿金额以外另行核算,最高不超越稳妥金额的数额。被施救的产业中,含有本稳妥合同未承保产业的,按稳妥迁延机与被施救产业价值的份额分摊施救费用。
第二十六条稳妥迁延机遭受丢掉后的剩下部分归被稳妥人,由两边洽谈承认其价值,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二十七条第三者职责稳妥发作稳妥事端后,稳妥人依照《路途交通事端处理方法》规则的补偿规模、项目和规范以及本稳妥合同的约好,在稳妥单载明的职责限额内核定补偿金额。未经稳妥人书面赞同,被稳妥人自行许诺或付出的补偿金额,稳妥人有权从头核定。不归于稳妥人补偿规模或超出稳妥人应补偿金额的,稳妥人不承当补偿职责。
第二十八条依据稳妥迁延机驾驭人员在事端中所负职责,稳妥人在稳妥单载明的稳妥金额(职责限额)内,按下列免赔率免赔:
(一)负悉数职责的免赔率为10%,负首要职责的免赔率为8%,负平等职责的免赔率为5%,负非必须职责的免赔率为3%。
(二)单独闯祸事端免赔率为10%。单独闯祸事端是指不触及与第三方有关的危害补偿的事端,但不包含因天然灾害引起的事端。
(三)稳妥迁延机发作第五条(一)的1、2、3列明的稳妥职责规模内的丢掉应当由第三方担任补偿的,的确无法找到第三方时,免赔率为10%。
第二十九条稳妥车辆重复稳妥的,稳妥人依照本稳妥合同的稳妥金额(职责限额)与各稳妥合同稳妥金额(职责限额)的总和的份额承当补偿职责。其他稳妥人应承当的补偿金额,稳妥人不担任垫支。
第三十条稳妥人受理报案、现场查勘、参加诉讼、进行抗辩、向被稳妥人供给专业主张等行为,均不构成稳妥人对补偿职责的许诺。
第三十一条当一次稳妥事端中稳妥迁延机丢掉的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到达稳妥金额或稳妥迁延机发作悉数丢掉时,迁延机丢掉稳妥的稳妥职责停止,稳妥人不交还迁延机丢掉稳妥的稳妥费。
第三十二条第三者职责稳妥赔款金额经稳妥人与被稳妥人洽谈承认后,对被稳妥人追加的索赔恳求,稳妥人不承当补偿职责。
第三十三条第三者职责稳妥的被稳妥人取得补偿后,该稳妥项下的稳妥职责持续有用,直至稳妥期限届满。
合同改变和停止
第三十四条稳妥合同的内容如需改变,须经稳妥人与投保人书面洽谈一致。
第三十五条在稳妥期限内,稳妥迁延机转卖、转让、赠与别人,被稳妥人应书面告诉稳妥人并处理修改手续。未处理修改手续的,稳妥人不承当补偿职责。
第三十六条稳妥职责开端前,投保人要求免除稳妥合同的,应当向稳妥人付出应交稳妥费3%的退保手续费,稳妥人应当交还稳妥费。稳妥职责开端后,投保人要求免除稳妥合同的,自告诉稳妥人之日起,稳妥合同免除。稳妥人按短期月费率收取自稳妥职责开端之日起至合同免除之日止期间的稳妥费,并交还剩下部分稳妥费。
争议处理
第三十七条因实行本稳妥合同发作争议的,由当事人洽谈处理。洽谈不成的,提交稳妥单载明的裁定委员会裁定。稳妥单未载明裁定组织或许争议发作后未达到裁定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申述。
第三十八条本稳妥合同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令。
其他
第三十九条稳妥人依照稳妥监管部门同意的机动车辆稳妥费率规章核算稳妥费。
第四十条在投保第三者职责稳妥的基础上,投保人可附加投保车上人员职责险。附加险条款与本稳妥条款冲突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以本稳妥条款为准。
总则
第一条本稳妥合同由稳妥条款、投保单、稳妥单、批单和特别约好组成。凡触及本稳妥合同的约好,均应选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稳妥合同中的迁延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区域)行进的轮式迁延机。本稳妥合同也适用于轮式收割机。
第三条本稳妥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稳妥人、稳妥人以外的,因稳妥迁延机发作意外事端遭受人身伤亡或产业丢掉的稳妥迁延机下的受害者。
第四条本稳妥合同为不定值稳妥合同。稳妥人依照承稳妥别承当稳妥职责,附加险不能独自承保。不定值稳妥合同是指两边当事人在缔结稳妥合同时不预先承认稳妥标的的稳妥价值,而是依照稳妥事端发作时稳妥标的的实践价值承认稳妥价值的稳妥合同。
稳妥职责
第五条迁延机丢掉稳妥:
(一)被稳妥人或其答应的驾驭人员在运用稳妥迁延机过程中,因下列原因形成稳妥迁延机的丢掉,稳妥人担任补偿:
1.磕碰、倾覆、坠落;
2.火灾、爆破;
3.外界物体坠落、坍毁;
4.暴风、龙卷风;
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载运稳妥迁延机的渡船遭受天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驭人员随车照顾者)。
(二)发作稳妥事端时,被稳妥人为避免或许削减稳妥迁延机的丢掉所付出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稳妥人承当,最高不超越稳妥金额的数额。
第六条第三者职责稳妥:
(一)被稳妥人或其答应的驾驭人员在运用稳妥迁延机过程中发作意外事端,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产业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稳妥人承当的经济补偿职责,稳妥人担任补偿。
(二)经稳妥人事前书面赞同,被稳妥人因本条(一)所列原因给第三者形成危害而被提起裁定或许诉讼的,对应由被稳妥人付出的裁定或许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稳妥人担任补偿;补偿的数额在稳妥单载明的职责限额以外另行核算,最高不超越职责限额的30%。
职责革除
第七条稳妥迁延机的下列丢掉和费用,稳妥人不担任补偿:
(一)天然磨损、朽蚀、毛病、轮胎独自损坏;
(二)玻璃独自破碎、无显着磕碰痕迹的机身划痕;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形成的丢掉;
(四)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灾形成的丢掉;自燃是指因稳妥迁延机的电器、线路、供油体系发作毛病或所载货品本身原因起火燃烧。
(五)遭受稳妥职责规模内的丢掉后,未经必要修补持续运用,致使丢掉扩展的部分;
(六)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发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发动迁延机,致使发动机损坏;
(七)稳妥迁延机所载货品坠落、走漏、碰击形成的丢掉。
第八条稳妥迁延机形成下列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产业丢掉,不管在法令上是否应当由被稳妥人承当经济补偿职责,稳妥人均不担任补偿:
(一)被稳妥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一切或代管的产业的丢掉;
(二)稳妥迁延机驾驭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一切或代管的产业的丢掉;
(三)稳妥迁延机上其别人员的人身伤亡或产业丢掉;
(四)第三者歇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中止的丢掉以及其他各种直接丢掉;
(五)精力危害补偿;
(六)稳妥迁延机拖带车辆或被其他车辆拖带时形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产业丢掉。
第九条下列状况下,不管任何原因形成稳妥迁延机丢掉、第三者人身伤亡或产业丢掉,稳妥人均不担任补偿:
(一)地震、战役、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动、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测验,在营业性修补场所修补、维护期间;
(三)运用稳妥迁延机从事违法活动;
(四)驾驭人员喝酒、啃咬或打针毒品、被药物麻醉后运用稳妥迁延机;
(五)稳妥迁延机闯祸逃逸;
(六)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形成的丢掉;
(七)被偷盗、掠夺、争夺,以及因被偷盗、掠夺、争夺遭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隶属设备丢掉,或第三者人身伤亡或产业丢掉;
(八)稳妥迁延机或第三者产业因市场价格变化形成的价值下降、修补后因价值下降引起的丢掉;
(九)非被稳妥人答应的驾驭人员运用稳妥迁延机;
(十)被稳妥人或驾驭人员的成心行为。
第十条其他不归于稳妥职责规模内的丢掉和费用。
稳妥金额职责限额
第十一条迁延机丢掉稳妥的稳妥金额由投保人和稳妥人在投保时稳妥迁延机的实践价值以内洽谈承认。
第十二条第三者职责稳妥每次事端的职责限额,由投保人和稳妥人在2万元至20万元之间洽谈承认。
稳妥期限
第十三条除还有约好外,轮式迁延机稳妥期限为一年,收割机稳妥期限为一个月,均以稳妥单载明的起讫时刻为准。
稳妥人职责
第十四条稳妥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阐明投稳妥种的稳妥职责、职责革除、稳妥期限、稳妥费及付出方法、投保人和被稳妥人职责等内容。
第十五条稳妥人应及时受理被稳妥人的事端报案,并赶快进行查勘。稳妥人接到报案后48小时内未进行查勘且未给予受理定见,形成产业丢掉无法承认的,以被稳妥人供给的产业损毁相片、丢掉清单、事端证明和修补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第十六条稳妥人收到被稳妥人的索赔恳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一)稳妥人应依据事端性质、丢掉状况,及时向被稳妥人供给索赔须知;审阅索赔材料后以为有关的证明和材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告诉被稳妥人弥补供给有关的证明和材料。
(二)在被稳妥人供给了各种必要单证后,稳妥人应当敏捷检查核定,并将核定成果及时告诉被稳妥人。
(三(转载自中国教育文摘 第十七条稳妥人对在处理稳妥事务中知道的投保人、被稳妥人的事务和产业状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职责。
投保人、被稳妥人职责
第十八条投保人应照实填写投保单并答复稳妥人提出的问询,实行照实奉告职责。
第十九条除还有约好外,投保人应当在稳妥合同成立时一次交给稳妥费。稳妥费交给前发作的稳妥事端,稳妥人不承当补偿职责。
第二十条发作稳妥事端时,被稳妥人应当及时采纳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避免或许削减丢掉,并在稳妥事端发作后48小时内告诉稳妥人。不然,形成丢掉无法承认或扩展的部分,稳妥人不承当补偿职责。
第二十一条发作稳妥事端后,被稳妥人应当活跃帮忙稳妥人进行现场查勘。被稳妥人在索赔时应当供给有关证明和材料。引起与稳妥补偿有关的裁定或许诉讼时,被稳妥人应当及时书面告诉稳妥人。
补偿处理
第二十二条被稳妥人索赔时,应当向稳妥人供给与承认稳妥事端的性质、原因、丢掉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材料。被稳妥人应当供给稳妥单、丢掉清单、有关费用单据、稳妥迁延机行进证和发作事端时驾驭人员的驾驭证。归于路途交通事端的,被稳妥人应当供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组织出具的事端证明、有关的法令文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等)。归于非路途交通事端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进行处理的事端的,应供给相关的事端证明。
第二十三条因稳妥事端损坏的稳妥迁延机或第三者产业,应当尽量修正。修补前被稳妥人应当会同稳妥人查验,洽谈承认修补项目、方法和费用。不然,稳妥人有权从头核定或回绝补偿。
第二十四条稳妥人依据稳妥迁延机驾驭人员在事端中所负的职责份额,承当相应的补偿职责。
第二十五条迁延机丢掉稳妥按下列方法补偿:
(一)部分丢掉:在稳妥金额内,以实践修补费用核算补偿。
(二)悉数丢掉:按稳妥金额核算补偿。
(三)迁延机丢掉稳妥的施救费用在稳妥迁延机丢掉补偿金额以外另行核算,最高不超越稳妥金额的数额。被施救的产业中,含有本稳妥合同未承保产业的,按稳妥迁延机与被施救产业价值的份额分摊施救费用。
第二十六条稳妥迁延机遭受丢掉后的剩下部分归被稳妥人,由两边洽谈承认其价值,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二十七条第三者职责稳妥发作稳妥事端后,稳妥人依照《路途交通事端处理方法》规则的补偿规模、项目和规范以及本稳妥合同的约好,在稳妥单载明的职责限额内核定补偿金额。未经稳妥人书面赞同,被稳妥人自行许诺或付出的补偿金额,稳妥人有权从头核定。不归于稳妥人补偿规模或超出稳妥人应补偿金额的,稳妥人不承当补偿职责。
第二十八条依据稳妥迁延机驾驭人员在事端中所负职责,稳妥人在稳妥单载明的稳妥金额(职责限额)内,按下列免赔率免赔:
(一)负悉数职责的免赔率为10%,负首要职责的免赔率为8%,负平等职责的免赔率为5%,负非必须职责的免赔率为3%。
(二)单独闯祸事端免赔率为10%。单独闯祸事端是指不触及与第三方有关的危害补偿的事端,但不包含因天然灾害引起的事端。
(三)稳妥迁延机发作第五条(一)的1、2、3列明的稳妥职责规模内的丢掉应当由第三方担任补偿的,的确无法找到第三方时,免赔率为10%。
第二十九条稳妥车辆重复稳妥的,稳妥人依照本稳妥合同的稳妥金额(职责限额)与各稳妥合同稳妥金额(职责限额)的总和的份额承当补偿职责。其他稳妥人应承当的补偿金额,稳妥人不担任垫支。
第三十条稳妥人受理报案、现场查勘、参加诉讼、进行抗辩、向被稳妥人供给专业主张等行为,均不构成稳妥人对补偿职责的许诺。
第三十一条当一次稳妥事端中稳妥迁延机丢掉的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到达稳妥金额或稳妥迁延机发作悉数丢掉时,迁延机丢掉稳妥的稳妥职责停止,稳妥人不交还迁延机丢掉稳妥的稳妥费。
第三十二条第三者职责稳妥赔款金额经稳妥人与被稳妥人洽谈承认后,对被稳妥人追加的索赔恳求,稳妥人不承当补偿职责。
第三十三条第三者职责稳妥的被稳妥人取得补偿后,该稳妥项下的稳妥职责持续有用,直至稳妥期限届满。
合同改变和停止
第三十四条稳妥合同的内容如需改变,须经稳妥人与投保人书面洽谈一致。
第三十五条在稳妥期限内,稳妥迁延机转卖、转让、赠与别人,被稳妥人应书面告诉稳妥人并处理修改手续。未处理修改手续的,稳妥人不承当补偿职责。
第三十六条稳妥职责开端前,投保人要求免除稳妥合同的,应当向稳妥人付出应交稳妥费3%的退保手续费,稳妥人应当交还稳妥费。稳妥职责开端后,投保人要求免除稳妥合同的,自告诉稳妥人之日起,稳妥合同免除。稳妥人按短期月费率收取自稳妥职责开端之日起至合同免除之日止期间的稳妥费,并交还剩下部分稳妥费。
争议处理
第三十七条因实行本稳妥合同发作争议的,由当事人洽谈处理。洽谈不成的,提交稳妥单载明的裁定委员会裁定。稳妥单未载明裁定组织或许争议发作后未达到裁定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申述。
第三十八条本稳妥合同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令。
其他
第三十九条稳妥人依照稳妥监管部门同意的机动车辆稳妥费率规章核算稳妥费。
第四十条在投保第三者职责稳妥的基础上,投保人可附加投保车上人员职责险。附加险条款与本稳妥条款冲突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以本稳妥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