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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县征地补偿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5 20:45
  2018年2月19日,甘肃省政府发布了更新后的《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归纳地价》和《甘肃省征地补偿一致年产量规范》,自即日起履行,并一起废止了2012年公布的补偿规范。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将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县的征地补偿规范共享给各位网友:
  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县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规模:张家川镇县城规划区内的团体土地(东关村、东街村、南川村、上川村、上磨村、瓦泉村、西关村、西街村、西窑村、仁沟村、崔湾村、赵川村、袁川村、孟寺村的团体川区土地)。
  补偿规范:旱地:49448元/亩
  二类区片规模:龙山镇小城镇规划区内的团体土地(北河村、北街村、官泉村、南街村、树坡村、汪堡村、西川村、西门村的团体川区土地);恭门镇小城镇规划区内的团体土地(城子村、付川村、恭门村、梁湾村、麻崖村、西关村、西坡村、许湾村的团体川区土地);庄天二级公路、张恭二级公路两边的河谷川道区域,张家川镇(查湾村、崔家村、刘家村、纳沟村、上沟村、硖口村、下仁村、杨店村、赵阳村的团体川旱地);刘堡乡(董家村、杜家村、高家村、刘堡村、米家村的团体川旱地);胡川乡(仓下村、胡川村、王安村、夏堡村、张堡村的团体川旱地)。
  补偿规范:旱地:33902元/亩
  三类区片规模:张家川镇除Ⅰ、Ⅱ区以外的山区团体土地和张家川镇(堡山村、背武村、沟口村、前山村、杨川村、杨上村的一切团体土地);龙山镇除Ⅱ区以外的山区团体土地和龙山镇(冯塬村、韩川村、连柯村、芦塬村、马河村、四方村、西沟村、榆树村、郑家村的一切团体土地);恭门镇除Ⅱ区以外的山区团体土地和恭门镇(古土村、灵台村、柳沟村、毛磨村、银河村的一切团体土地);马鹿镇、马关镇、大阳乡、木河乡、川王乡的河谷川道区域,马鹿镇(金川村、康王村、堡梁村、大滩村、龙口村);马关镇(马堡村、石川村);大阳乡(大杨村、小杨村、河李村、刘沟村、太原村、闫庄村中庄村);木河乡(店子村、李沟村、下河村、下庞村、庄河村、坪王村);川王乡(川王村、冯家村、海湾村、河湾村、铁洼村、小河村);梁山镇(梁山村);张棉乡(张棉村);连五乡(高
  庄村);闫家园(闫家村);平安乡(磨马村、马源村)。
  补偿规范:旱地:24786元/亩
  四类区片规模:张家川镇除Ⅰ、Ⅱ、Ⅲ区以外的悉数区域;龙山镇和恭门镇除Ⅱ、Ⅲ区以外的悉数区域;胡川乡、刘堡乡除Ⅱ区以外的悉数区域;梁山镇、马关镇、马鹿镇、川王乡、大阳乡、连五乡、木河乡、平安乡、闫家园、张棉乡除Ⅲ区以外的悉数区域。
  补偿规范:旱地:17008元/亩
  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提示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规范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不包括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依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则履行。
  该规范为保护性规范,依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力,征收农人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人生活水平不下降为宜,其次,因对土地使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量远高于区委均匀产量的,如在土地上栽培经济作物,使用农用地展开特别栽培、养殖业,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取得更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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