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北京如何办理独生子女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8 11:35

请求处理北京市《独生子女荣耀证》的夫妻应该供给以下资料:
一、根底资料
1、《收取<独生子女爸爸妈妈荣耀证>请求书》原件(一式三份)。
2、夫妻两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3、《成婚证》原件。
4、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原件。
5、第一个子女的《出世医学证明》原件。
二、特殊状况需提交的资料
1、在外国处理成婚登记或离婚的,需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对成婚或离婚证明资料进行认证,成婚或离婚证件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并在处理时提交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子女在国外或境外出世的,应供给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颁布的《出世医学证明》,并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在处理时提交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子女的护照或旅行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补白:生育第一胎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夫妻,凭子女出世医学证明、成婚证、户口本、《生育服务证》及存档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到女方户籍地城镇(大街)填写《初育双(多)胞胎配偶享用独生子女爸爸妈妈奖赏费请求书》,能够收取一份独生子女爸爸妈妈奖赏费。不处理《荣耀证》。
请带齐以上资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大街办事处处理!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