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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听证是必经程序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5 20:11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则,企业呈现破产的景象时,企业的债务人就能够向法院请求破产,企业破产后除了能够进行破产清算,假如和债务人洽谈好的,还能够进行宽和或许重组,那么破产听证是必经程序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破产听证是不是必经的程序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则,破产听证并不是必经的程序,破产听证一般是在当事人对破产案子有争议时才采纳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请求的,应当自裁决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请求人。
债务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决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款人。债款人应当自裁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产业状况阐明、债款清册、债务清册、有关财政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付出和社会保险费用的交纳状况。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裁决不受理破产请求的,应当自裁决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请求人并阐明理由。请求人对裁决不服的,能够自裁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请求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款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则景象的,能够裁决驳回请求。请求人对裁决不服的,能够自裁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破产听证是不是必经的程序”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则,破产听证并不是必经的程序,破产听证一般是在当事人对破产案子有争议时才采纳的程序。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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