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31 03:19问:城乡居民根本养老稳妥怎么处理刊出挂号?答:参保人员呈现逝世、出国(境)久居、稳妥联系转出或已享用乡镇职工根本养老稳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稳妥等其他社会养老稳妥待遇的,应停止其城乡居民养老稳妥联系,并进行刊出挂号。参保人员逝世的,村...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怎么处理城乡居民根本养老稳妥刊出挂号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问:城乡居民根本养老稳妥怎么处理刊出挂号?
答:参保人员呈现逝世、出国(境)久居、稳妥联系转出或已享用乡镇职工根本养老稳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稳妥等其他社会养老稳妥待遇的,应停止其城乡居民养老稳妥联系,并进行刊出挂号。
(一) 参保人员逝世的,村(居)协办员应告诉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在其逝世后及时处理刊出挂号手续。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应在接到告诉后60日内到村(居)委会提出刊出挂号请求,填写《云南省城乡居民根本养老稳妥刊出挂号表》并供给以下资料:
(1)医院出具的逝世证明,或民政部分出具的火化证明(非火化区在外),或公安部分出具的户籍刊出证明;村(居)委会供给的逝世证明;人员失踪宣告逝世的,应供给司法部分出具的宣告逝世证明;
(2)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可以确认其继承权的法律文书、公证文书或公安机关及乡镇(大街)、村(居)委会等部分出具的有关证明资料等;
(3)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无法经过原银行账户支取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还需供给指定金融机构的其他账户信息。
(二)参保人员出国(境)久居并损失国籍的,应带着自己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出国(境)久居证明资料,到村(居)委会提出刊出挂号请求,填写《云南省城乡居民根本养老稳妥刊出挂号表》。
(三)参保人员已享用乡镇职工根本养老稳妥等其他社会养老稳妥待遇的,应带着自己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社会养老稳妥待遇收取证明资料,到村(居)委会提出刊出挂号请求,填写《云南省城乡居民根本养老稳妥刊出挂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