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特点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4 20:14
行政处分的简易程序,要点便是在简易上面。一般都是有错,行政人员会最初根据情节做出处分,就省去了各种费事的手续之类的。行政处分的简易程序的特色还有许多,下面便是小编整理出来的相关的材料。
一、无需立案,当场施行处分
二、能够由一个法令人员独自施行
对此观念,许多人不敢认同。以下几个论据能够支撑此观念:论据1、工商总局28号令中关于法令人员查询案子不得少于两人的规则,是规则在一般程序之中,关于简易程序无此要求。论据2、《北京市对本市行政法令部分施行〈行政处分法〉中若干问题定见(之二)》(京政法制监字[1997]30号中以为:“在适用简易程序施行行政处分时,行政法令人员能够是二人或二人以上,也能够是一人”。论据3、《路途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则》(公安部令第69号)第四十二条规则,适用简易程序处分的,能够由一名交通警察作出。
三、对根据的要求标准低,只需搜集必要根据
工商总局28号令中规则:“适用简易程序当场查办违法行为,办案人员应当当场查询违法现实,制造现场查看、询问笔录,搜集必要的根据”。而关于一般程序的要求则是“有必要全面、客观、公正地查询,搜集有关根据”、有关根据“应当契合法令、法规、规章等关于根据的规则,并经查验现实,才干作为确定现实的根据”。关于必要根据标准的掌握,笔者以为,假如能够阐明问题,孤证也可定案,即一个询问笔录、一个现场笔录或一份书证都也是能够的。
有一个问题是:根据标准降低了,当事人诉了怎么办?是否会败诉?这种状况是或许有的。所以有必要对简易程序提出一个新的要求,便是有必要当事人对处分无争议,当事人有争议的,则应转入一般程序。
四、无需制发书面的《行政处分奉告书》,能够口头奉告;
当事人申辩的,记入笔录。
行政主体的行政履行人员在进行当场处分时,应遵从下列程序:
①标明身份。它是标明处分主体是否合法的必要手续,法令人员应向当事人出示法令身份证件或委托书。
②阐明处分理由。法令人员应主意向当事人阐明其违法行为的现实,阐明其违背的法令标准和给予行政处分的理由和根据。
③给予当事人陈说和申辩的时机。当事人能够口头申辩,法令人员要予以正确、全面地口头辩论,使当事人心服口服,而不得因当事人的申辩而加剧处分。
④制造笔录。法令人员对当事人违法行为客观状况当场制造笔录。
⑤制造当场处分决议书。当场处分决议书应是由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或安排一致制造的有格局、有编号的两联处分决议书,由法令人员填写。当场处分决议书应载明,被处分人名字或单位称号、违法现实、行政处分的品种或处分数额、处分根据、时刻地址、奉告复议权力和诉讼权力及期限、处分的机关或安排称号、法令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当场处分决议书制造后,应当当场交给被处分人。
⑥存案。法令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分决议,有必要向所属行政机关存案,以便承受监督和查看。
⑦履行。当场处分决议作出后,一般可由被处分人当场自觉履行。对当事人决议罚款的,可令其到指定的金融机构或其他专门机构交纳,也能够由法令人员当场代收。被处分人对处分决议没有贰言的,应在处分决议书上签名或盖章,并标明没有贰言。当事人对处分持有贰言或回绝交纳罚款的,法令人员应将当事人违法行为通知其有管辖权的行政主体,由该行政主体按一般程序处理,即完毕当场处分程序而转入正常的一般程序。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您给出的关于行政处分简易程序的特色。总的说,他最大的特色便是在于一个简上。假如您仍是对行政处分简易程序的法令知识感到疑问不解,或许还有什么问题,您能够咨询咱们的律师,咱们会为您一对一进行回答
一、无需立案,当场施行处分
二、能够由一个法令人员独自施行
对此观念,许多人不敢认同。以下几个论据能够支撑此观念:论据1、工商总局28号令中关于法令人员查询案子不得少于两人的规则,是规则在一般程序之中,关于简易程序无此要求。论据2、《北京市对本市行政法令部分施行〈行政处分法〉中若干问题定见(之二)》(京政法制监字[1997]30号中以为:“在适用简易程序施行行政处分时,行政法令人员能够是二人或二人以上,也能够是一人”。论据3、《路途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则》(公安部令第69号)第四十二条规则,适用简易程序处分的,能够由一名交通警察作出。
三、对根据的要求标准低,只需搜集必要根据
工商总局28号令中规则:“适用简易程序当场查办违法行为,办案人员应当当场查询违法现实,制造现场查看、询问笔录,搜集必要的根据”。而关于一般程序的要求则是“有必要全面、客观、公正地查询,搜集有关根据”、有关根据“应当契合法令、法规、规章等关于根据的规则,并经查验现实,才干作为确定现实的根据”。关于必要根据标准的掌握,笔者以为,假如能够阐明问题,孤证也可定案,即一个询问笔录、一个现场笔录或一份书证都也是能够的。
有一个问题是:根据标准降低了,当事人诉了怎么办?是否会败诉?这种状况是或许有的。所以有必要对简易程序提出一个新的要求,便是有必要当事人对处分无争议,当事人有争议的,则应转入一般程序。
四、无需制发书面的《行政处分奉告书》,能够口头奉告;
当事人申辩的,记入笔录。
行政主体的行政履行人员在进行当场处分时,应遵从下列程序:
①标明身份。它是标明处分主体是否合法的必要手续,法令人员应向当事人出示法令身份证件或委托书。
②阐明处分理由。法令人员应主意向当事人阐明其违法行为的现实,阐明其违背的法令标准和给予行政处分的理由和根据。
③给予当事人陈说和申辩的时机。当事人能够口头申辩,法令人员要予以正确、全面地口头辩论,使当事人心服口服,而不得因当事人的申辩而加剧处分。
④制造笔录。法令人员对当事人违法行为客观状况当场制造笔录。
⑤制造当场处分决议书。当场处分决议书应是由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或安排一致制造的有格局、有编号的两联处分决议书,由法令人员填写。当场处分决议书应载明,被处分人名字或单位称号、违法现实、行政处分的品种或处分数额、处分根据、时刻地址、奉告复议权力和诉讼权力及期限、处分的机关或安排称号、法令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当场处分决议书制造后,应当当场交给被处分人。
⑥存案。法令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分决议,有必要向所属行政机关存案,以便承受监督和查看。
⑦履行。当场处分决议作出后,一般可由被处分人当场自觉履行。对当事人决议罚款的,可令其到指定的金融机构或其他专门机构交纳,也能够由法令人员当场代收。被处分人对处分决议没有贰言的,应在处分决议书上签名或盖章,并标明没有贰言。当事人对处分持有贰言或回绝交纳罚款的,法令人员应将当事人违法行为通知其有管辖权的行政主体,由该行政主体按一般程序处理,即完毕当场处分程序而转入正常的一般程序。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您给出的关于行政处分简易程序的特色。总的说,他最大的特色便是在于一个简上。假如您仍是对行政处分简易程序的法令知识感到疑问不解,或许还有什么问题,您能够咨询咱们的律师,咱们会为您一对一进行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