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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致残复员军人旧伤复发 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2 13:01

因公负伤复转武士在用人单位旧伤复发,不属于在工作中发作的工伤,但考虑到武士在执役期间是为了公共利益而受伤,《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作了专门规则:员工原在戎行执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获得革新伤残武士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视同工伤,应享用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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