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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终局制度是什么意思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31 18:08
一裁结局准则便是一种一次判决就处理民事胶葛的判决方法,发作胶葛的可是人假如有不服判决的15日内请求上诉。那么,一裁结局准则是什么意思?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什么是一裁结局准则
所谓一裁结局准则,是指判决组织对请求判决的胶葛进行判决后,判决当即发作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就同一胶葛再请求判决或向人民法院申述的准则。
法律依据
依据《劳作争议调停判决法》(自2008年5月1日起实施)之第四十八条规则: 劳作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则的判决判决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判决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及第四十九条之规则:用人单位有依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则的判决判决有下列景象之一,能够自收到判决判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作争议判决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吊销判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过错的;
(二)劳作争议判决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背法定程序的;
(四)判决所依据的依据是假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判决的依据的;
(六)判决员在判决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判决行为的。
判决判决被人民法院判决吊销的,当事人能够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作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1、假如劳作者对判决判决不服,能够在自收到判决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但用人单位不能以不服判决判决为由向人民法院申述,只要在六种法定景象下,能够自收到判决判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作争议判决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行使吊销权。
2、假如判决判决被人民法院判决吊销的,劳作者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都能够自收到吊销判决的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作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由此可见,一裁结局准则对两边都是一个公正的判决,假如不服一裁结局的能够挑选持续诉讼,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侵略能够能够诉讼,但会有必定的诉讼费用。假如您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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