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失业保险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申领和支付办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8 21:40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赋闲稳妥职能作用,根据国务院《赋闲稳妥条例》和《陕西省〈赋闲稳妥条例〉实施办法》,结合本省实践,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赋闲人员在收取赋闲稳妥金期间能够享用一次免费的职业训练和职业介绍。由劳作保证部分承办或劳作保证部分同意建立的职业训练安排、训练基地和职业介绍安排(以下简称职业训练安排和职业介绍安排),经当地赋闲稳妥经办安排进行资历确认后,对赋闲人员进行的免费职业训练和职业介绍,可按有关规定向赋闲稳妥经办安排请求职业训练补助和职业介绍补助。
第三条 各级劳作保证行政部分是赋闲稳妥作业的职责主体,应加强安排领导,担任辅导赋闲稳妥经办安排开展作业。各级财政部分应加强对职业训练和职业介绍两项补助资金的审阅、拨付和监督查看。赋闲稳妥经办安排担任对职业训练、职业介绍安排的前期调查和训练方案审定、训练质量、作用的查核及训练完毕后补助的审阅付出。
第四条 赋闲稳妥职业训练包含职业辅导训练、职业技能训练和创业训练。职业训练补助由直接训练补助和再作业绩效查核补助两部分组成。直接训练补助以当地2个月赋闲金为基准,并随赋闲稳妥金规范的调整而进步;再作业绩效查核补助以完成再作业的实践绩效查核确认。
(一)直接训练补助
每人的直接训练补助以训练的有用课时确认。有用课时包含教员授课课时、训练安排安排的实习课时,受训人员的自习时刻不作有用课时核算。每课时以45分钟计。
1、训练时刻在120课时以上,按当地2个月的赋闲稳妥金规范核算;
2、训练时刻100课时至120课时(含120课时),按当地2个月的赋闲稳妥金规范的95%核算;
3、训练时刻80课时至100课时(含100课时),按当地2个月的赋闲稳妥金规范的85%核算;
4、训练时刻60课时至80(含80课时)课时,按当地2个月的赋闲稳妥金规范的75%核算。
(二)再作业绩效查核补助
完成再作业是指作业者与用人单位签定6个月以上劳作合同、协议或持有大街劳作保证作业安排出具的作业、创业证明。再作业绩效查核补助以训练完毕后的六个月内受训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劳作合同(协议或持有大街劳作保证作业安排的作业证明)的份额(合同率)确认,合同期限不得低于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