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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婆能告儿媳不赡养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5 05:26
咱们都知道子女对爸爸妈妈都有奉养的责任。假如子女不实行奉养责任时,爸爸妈妈有权申述要求子女给奉养费的权力。那么公婆能告儿媳不奉养吗?下面听讼小编为我们整理了这方面的常识,欢迎阅览!
公婆能告儿媳不奉养吗
不能,儿媳不是公婆的法定的奉养人。
网友发问:
我婆婆共生育三子一女,子女们现均已成家,近几年一向居住在女儿家。因为年纪大,体弱多病,婆婆想让三个儿子一同承当奉养责任,但三个儿子及媳妇均以为婆婆把多年积储都给了女儿,现在把钱花光了又来要求儿子付出费用,非常不公平,故均回绝奉养老母亲。婆婆一纸诉状告上法院,要求三个儿子及儿媳每年各付出日子费、医疗费,请问我作为儿媳有责任要付出这笔费用吗?
律师回答: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则:“子女对爸爸妈妈有奉养搀扶的责任。子女不实行奉养责任时,无劳动能力的或日子困难的爸爸妈妈,有要求子女给付奉养费的权力。”我国法令上的爸爸妈妈子女联系分为两种:1、天然血亲的爸爸妈妈子女联系。包含:爸爸妈妈与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2、法令拟制的爸爸妈妈子女联系。包含:养爸爸妈妈与养子女、有抚育联系的继爸爸妈妈与继子女。
而儿媳在我国的婚姻家庭联系中,基本上是没有法令地位的。只要《承继法》中对丧偶儿媳在遗产承继问题上有所触及,《老年人权益保证法》也仅仅规则奉养人的爱人有帮忙奉养责任。因而,儿媳对公婆并没有法定的奉养责任,应该由三子一女承当奉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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