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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评委资格有什么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4 15:44
评定,有用标缺少三家时。依据《十二号令》, 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为废标后,因有用投标缺少三个使得投标显着缺少竞赛,评标委员会能够决议否决悉数投标,从头投标。这儿的关键是怎么掌握"使得投标显着缺少竞赛",实践作业中,由此而发生的胶葛也不少。
法律咨询:对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评委资历有何强制规则
律师答复:
(一)评委会由投标人或投标署理安排了解相关事务的代表,以及与项目所触及的专业相关的技能、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
(二)评委会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奇数;
(三)评委会中技能、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四)评标专家应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供给的有关专家名册或投标署理安排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家名单中确认;
(五)评标专家应具有从事相关专业范畴作业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平等专业水平,且了解投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规并具有必定的招投标实践经验;
(六)行政监督部分的作业人员不能作为评委参加评标。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
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应当具有承当投标项目的才能;国家有关规则对投标人资历条件或许投标文件对投标人资历条件有规则的,投标人应当具有规则的资历条件。
第二十七条投标人应当依照投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呼应。
投标项目归于建造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含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首要技能人员的简历、成绩和拟用于完结投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刻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址。投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敞开。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投标人应当依照本法从头投标。
在投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刻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拒收。
第二十九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刻前,能够弥补、修正或许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投标人。弥补、修正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条投标人依据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践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作业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第三十一条两个以上法人或许其他安排能够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一起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有承当投标项目的相应才能;国家有关规则或许投标文件对投标人资历条件有规则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有规则的相应资历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依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认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定一起投标协议,清晰约好各方拟承当的作业和职责,并将一起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投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一起与投标人签定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投标人承当连带职责。
投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一起投标,不得约束投标人之间的竞赛。
第三十二条投标人不得彼此勾结投标报价,不得架空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赛,危害投标人或许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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