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如何进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1 22:45滁州住宅公积金提取攻略
一、住宅公积金提取条件
依据国务院《住宅公积金处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宅公积金处理若干具体问题的辅导定见》(建金管[2005]5号)及省建设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住宅公积金处理有关问题的辅导定见》(建房改[2005]263号)的有关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员工能够提取个人账户内的住宅公积金:
(一)购买、缔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宅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未再工作的。
(四)出境久居的。
(五)员工享用乡镇最低日子保证;部分或许悉数损失劳作能力;发作危重疾病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形成家庭日子严重困难的。
(六)归还购房借款本息的。
(七)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则份额的。
(八)员工逝世或许被宣告逝世的。
【公积金查询,五险一金查询,大病提取公积金】按照第二、三、四、八项规则,提取员工住宅公积金的,一起刊出员工住宅公积金账户。
二、提取住宅公积金的程序
1、请求人收取或从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打印“住宅公积金提取请求审批表”或许“销户请求”。
2、员工所在单位审阅,契合条件的,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个人、所在单位或许托付经公证的受托人处理。
4、公积金中心(分中心、处理部)审阅,3个工作日内答复,赞同提取的,5个工作日内转入个人账户或许所在单位账户,不赞同提取的,阐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