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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2 18:41

有限责任公司的建立条件有以下几方面:(一)股东的人数和资历。我国公司法第20条规则: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一起出资建立。在我国建立有限责任公司,除国有独资公司外,至少要有2个股东,最多不能超过50个股东。除国有独资公司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所以自然人,也可所以法人。(二)公司的本钱。1、注册本钱。建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注册本钱有必要到达法定本钱的最低限额。即:(1)以出产经营为业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2)以产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特定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本钱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令、行政法规另行规则。2、出资方法。股东的出资方法可所以多样的。依公司法第24条规则,股东的出资方法有:(1)钱银;(2)什物;(3)工业产权;(4)非专利技能;(5)土地使用权。3、出资认缴。因为我国公司法选用本钱确认准则,因而,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认缴出资时,有必要一次悉数缴足,不得分期交纳。股东如不按规则交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交纳出资的股东承当违约责任。当股东悉数交纳出资后,有必要经法定的验资组织验资并出具证明。(三)公司章程的拟定。(四)公司的其他条件。建立有限责任公司除需求具有上述三项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下列条件:其一、要有公司名称;其二,要有公司的组织组织;其三、有固定的出产经营场所;其四,要有必要的出产经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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