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代表—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1-2-100)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30 03:04
甲县政府建立的暂时组织基础设施建造指挥部,确定有10户居民的小区自建的围墙及隶属房系违法修建,指令乙镇政府详细担任强制撤除。10户居民对此决议不服申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被告为乙镇政府
B.本案应由中级法院统辖
C.如10户居民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诉讼代表人的,法院能够依职权指定
D.如10户居民对此决议请求复议,复议机关为甲县政府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查核行政诉讼的被告、统辖、行政诉讼的代表人。
选项A过错。《行政诉讼法履行解说》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则,行政机关组成并赋予行政管理功能但不具有独立承当法令责任能力的组织,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详细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申述讼的,应当以组成该组织的行政机关为被告。据此可知,本案被告应当为县政府,由于强制撤除决议是由“甲县政府建立的暂时组织基础设施建造指挥部”作出的,应由甲县政府为被告。镇政府仅仅履行人,并非该决议的作出者,不能成为被告。
选项B正确。《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则,对国务院部分或许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申述讼的一审行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统辖。本题中,被告为县级人民政府,因而,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统辖。
选项C正确。《行政诉讼法履行解说》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则,同案原告为五人以上,应当推选一至五名诉讼代表人参与诉讼;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的,人民法院能够依职权指定。
选项D过错。《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则,对当地各级人民政府的详细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当地人民政府请求行政复议。本题中,被请求人是甲县人民政府,复议机关应为其上一级人民政府。
A.本案被告为乙镇政府
B.本案应由中级法院统辖
C.如10户居民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诉讼代表人的,法院能够依职权指定
D.如10户居民对此决议请求复议,复议机关为甲县政府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查核行政诉讼的被告、统辖、行政诉讼的代表人。
选项A过错。《行政诉讼法履行解说》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则,行政机关组成并赋予行政管理功能但不具有独立承当法令责任能力的组织,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详细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申述讼的,应当以组成该组织的行政机关为被告。据此可知,本案被告应当为县政府,由于强制撤除决议是由“甲县政府建立的暂时组织基础设施建造指挥部”作出的,应由甲县政府为被告。镇政府仅仅履行人,并非该决议的作出者,不能成为被告。
选项B正确。《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则,对国务院部分或许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申述讼的一审行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统辖。本题中,被告为县级人民政府,因而,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统辖。
选项C正确。《行政诉讼法履行解说》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则,同案原告为五人以上,应当推选一至五名诉讼代表人参与诉讼;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的,人民法院能够依职权指定。
选项D过错。《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则,对当地各级人民政府的详细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当地人民政府请求行政复议。本题中,被请求人是甲县人民政府,复议机关应为其上一级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