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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5 23:57
在咱们的日子之中,往往会存在着许多的仿冒产品,咱们国家法律关于仿冒产品都是有着相关的规则的。关于这类行为给予严峻的冲击。以下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您介绍的有关“仿冒闻名产品特有的称号、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的相关法律常识。欢迎咱们阅览。
仿冒闻名产品特有的称号、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当以下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
经营者私行运用闻名产品特有的称号、包装、装潢,或许运用与闻名产品近似的称号、包装、装潢,形成和别人的闻名产品相混杂,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闻名产品的,监督查看部分应当责令中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能够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峻的能够撤消营业执照。
3、刑事责任。
仿冒闻名产品特有的称号、包装、装潢的,出售伪劣产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阻止仿冒闻名产品特有的称号、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则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关于阻止仿冒闻名产品特有的称号、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则
第一条 为了阻止仿冒闻名产品特有的称号、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仿冒闻名产品特有的称号、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违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则,私行将别人闻名产品特有的产品称号、包装、装潢作相同或许近似运用,形成与别人的闻名产品相混杂,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闻名产品的行为。
前款所称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闻名产品,包含足以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闻名产品。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闻名产品,是指在市场上具有必定闻名度,为相关大众所知悉的产品。
本规则所称特有,是指产品称号、包装、装潢非为相关产品所通用,并具有明显的差异性特征。
本规则所称闻名产品特有的称号,是指闻名产品独有的与通用称号有明显差异的产品称号。但该称号现已作为商标注册的在外。
本规则所称包装,是指为辨认产品以及便利带着、储运而运用在产品上的辅佐物和容器。
本规则所称装潢,是指为辨认与美化产品而在产品或许其包装上附加的文字、图画、颜色及其排列组合。
第四条 产品的称号、包装、装潢被别人私行作相同或许近似运用,足以形成购买者误认的,该产品即可确定为闻名产品。
特有的产品称号、包装、装潢应当按照运用在先的准则予以确定。
第五条 对运用与闻名产品近似的称号、包装、装潢,能够根据首要部分和全体形象附近,一般购买者施以一般注意力会发作误认等归纳剖析确定。
一般购买者现已发作误认或许混杂的,能够确定为近似。
第六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监督查看仿冒闻名产品特有的称号、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对闻名产品和特有的称号、包装、装潢一起予以确定。
第七条 经营者有本规则第二条所列行为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能够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则对其进行处分。
第八条 经营者有本规则第二条所列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除依前条规则予以处分外,对侵权物品可作如下处理:
(一)收缴并毁掉或许责令并监督侵权人毁掉没有运用的侵权的包装和装潢;
(二)责令并监督侵权人消除现存产品上侵权的产品称号、包装和装潢;
(三)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印制侵权的产品包装和装潢的模具、印板和其他作案工具;
(四)采纳前三项办法不足以阻止侵权行为的,或许侵权的产品称号、包装和装潢与产品难以别离的,责令并监督侵权人毁掉侵权物品。
第九条 出售明知或许应知是仿冒闻名产品特有的称号、包装、装潢的产品的,对比本规则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则予以处分。
第十条 闻名产品经营者现已获得专利的闻名产品特有的包装、装潢被仿冒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能够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本规则对侵权人予以处分。
第十一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您介绍的有关“仿冒闻名产品特有的称号、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的相关法律常识,期望对您有所协助。归纳上面的相关常识,咱们能够看到:关于这类行为所承当的法律责任首要有三个方面,一起听讼网也为您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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