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办理中如何申请户主变更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2 09:19在房产证拿到之后关于本来的户主是能够进行请求改变的,可是也需求依照必定的流程供给相应的资料才行。那么,关于没有拿到还在处理中的状况下,还能进行户主的改变吗?听讼网潍坊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房产证处理中怎么请求户主改变
房产证还在处理中是不能请求改变户主的,有必要比及房产证办妥后再请求改变挂号。
请求改变挂号时需求提交以下资料:
1、挂号请求书;
2、请求人的身份证明:
请求人为个人的供给个人身份证明(共有的房子应供给共有人身份证明);
3、房子所有权证书;
4、证明房子所有权发作改变的资料;
5、其他必要资料。
相关常识:房产证改姓名流程
房产证更名品种一般状况下,房产证姓名的改变首要分为直接增加、赠与、生意。
房产证更名流程之一直接增加直接增加
房产证改姓名
在婚姻存续期间增加爱人姓名能够直接增加。
假如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归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姓名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因而在婚姻期间,这类状况如需处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带着结婚证、房子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改变挂号”窗口处理即可。
非婚姻存续期间:非婚期间房产证更名,不能直接增加爱人姓名,只能以赠与的方法更名。
房产证更名流程之二赠予赠与领域包含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爸爸妈妈等亲属或朋友均能够赠与方法进行。
以下是赠予的两种状况:
有房有贷。一般房子告贷没有还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两种途径有两种途径,一是提早还清告贷,然后再进行更名。二是向银行请求,要求改变《告贷合同》中的告贷人和典当人,取得银行同意后再到房管局处理相关更名手续。
有房无贷,视做赠与。两边需求签定一份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有必要处理公证手续,公证费一般是赠与房子价值的1%,除此之外还需求交纳必定的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费用(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免征营业税)。
赠与手续
受赠房子需提交房子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分处理正式的房子所有权改变挂号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步骤如下:
赠与人与受赠人缔结关于房子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受赠人凭原房子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收取契证。
处理公证。
处理房子所有权搬运挂号手续。
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分请求改变挂号,并提交下列证件:
(1)请求书(窗口供给)。
(2)原房地产产权证。
(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
赠与人将房子交给受赠人。这儿″交给″以处理完房子产权搬运挂号为准。
因而,关于还在处理中的房产证是不能进行请求户主的改变,只有当房产证处理完结之后才干请求改变,这就需求了解清楚改变的流程,关于不同的状况有不同的规则,关于这点本文也做了相关的介绍。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