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2 03:19
对交通事端确定书不服怎么办?
一、关于交通事端确定书不服和,不能够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关于交通事端确定书的性质给予了明确规则。
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据交通事端现场勘验、查看、查询状况和有关的查验、鉴定结论,及时制造交通事端确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端的依据。交通事端确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端的根本现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职责,并送达当事人。
《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交通事端职责确定行为是否归于详细行政行为,可否归入行政诉讼受案规模的定见》中也明确规则,交通事端职责确定行为不是详细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二、关于交通事端确定书不服,应该怎么处理?
1、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恳求复核。
《路途交通事端处理程序规则》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路途交通事端确定有贰言的,能够自路途交通事端确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恳求。复核恳求应当载明复核恳求及其理由和首要依据。
2、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端确定书有贰言,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议是否采用。因交通事端确定书仅仅处理交通事端的依据,在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端损害补偿诉讼中,要对其进行当庭质证,对其不服的当事人能够向法庭阐明自己的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议是否采用,并有权决议事端的补偿职责份额。
一、关于交通事端确定书不服和,不能够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关于交通事端确定书的性质给予了明确规则。
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据交通事端现场勘验、查看、查询状况和有关的查验、鉴定结论,及时制造交通事端确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端的依据。交通事端确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端的根本现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职责,并送达当事人。
《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交通事端职责确定行为是否归于详细行政行为,可否归入行政诉讼受案规模的定见》中也明确规则,交通事端职责确定行为不是详细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二、关于交通事端确定书不服,应该怎么处理?
1、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恳求复核。
《路途交通事端处理程序规则》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路途交通事端确定有贰言的,能够自路途交通事端确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恳求。复核恳求应当载明复核恳求及其理由和首要依据。
2、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端确定书有贰言,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议是否采用。因交通事端确定书仅仅处理交通事端的依据,在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端损害补偿诉讼中,要对其进行当庭质证,对其不服的当事人能够向法庭阐明自己的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议是否采用,并有权决议事端的补偿职责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