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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交易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9 20:10
跟着房地产商场的火爆房屋生意的增多,房屋生意傍边所收取税收成为许多人重视的焦点,众所周知为了缓解我国的住宅严重问题国家规则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方针,那么房地产生意的税收优惠方针主要有哪些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协助。
房地产生意的税收优惠方针
一、契税
方针规则:
1、对个人购买家庭仅有住宅(家庭成员规模包含购房人、爱人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宅,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3、履行时间:自2016年2月22日起履行。
方针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宅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生意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方针的告诉》(财税〔2016〕23号)
二、增值税(2016年5月1日起)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方针规则:个人将购买缺乏2年的住宅对外出售的,依照5%的征收率全额交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宅对外出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方针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区域。
方针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告诉》(财税〔2016〕36号)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方针规则:个人出售自建自用住宅,免征增值税。
方针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告诉》(财税〔2016〕36号)
三、个人所得税
方针规则: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仅有日子用房获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方针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宅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告诉》(财税字〔1999〕278号)
四、土地增值和印花税
方针规则:
1、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出售或购买住宅暂免征收印花税。
2、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出售住宅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实际傍边房产生意触及的税收尽管国家关于税收的份额有着明晰的规则,但是在不同的区域,由于状况各有不同,依然有着纤细的不同。所以在生意住宅时应明晰了解当地的房产生意税征收状况,以及详细怎么征收。假如无法了解的话主张咨询当地的律师,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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