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常见避税方法与风险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7 18:35规则原文:
赠与行为是一种民事行为,没有发生市场化生意,一般只收取部分手续费用。依据税法的有关规则,将房子赠与别人,受赠方须按4%的税率纳契税,赠与方和受赠方须各交纳·0.05%的印花税,单位赠与房子须缴5.55%的营业税及附加税,个人赠与不须交纳。若赠与的房子为房改,除上述税费外,还须按国土资源部分的有关规则补缴土地出让金。
避税办法:
由于赠与的住所能够免征上述税费,在利益的唆使下,二手房转让中的生意两边开端到达默契,以赠与的方法进行生意过户,然后到达避税的意图。
事例剖析:
张女士三年前花30万元在昌平买了套90平方米的房子。这几天,她正琢磨着跟买方以亲属的身份处理公证,并暗里签订协议,以50万元成交。她自己算了笔账,即便以50万元估值,“赠与”转让的首要税费有:占房子总价3%的赠与公证费,以及由买方承当的3%赠与契税,算计3万元;而在处理正常过户的情况下,生意过程中的首要税费包含:占房子总价5.5%的营业税、生意差价20%的个税和1.5%的契税,共约7.5万元。相比之下,选用赠与方法可免除生意税费近4.5万元。
律师谈论:
生意两边若以赠与的方法进行生意,将会存在较大的危险。其间,最大的危险是业主在“生意”之后,有或许收不到房款。由于“买方”(即事实上的受赠方)有或许以房产是无偿赠与为由狡赖而拒付房款,这也是赠与性质决议了潜在的危险。一起,银行也会确定受赠方不需要支付任何金钱,因而受赠房子是不能处理按揭借款事务的,但可处理房子过户后的典当借款事务,一般该类房子的借款额都会低。此外,政府部分还或许会对赠与的真实性发生置疑,赠与时处理的公证或许会不成功,然后影响了下一步的“生意”运作。据了解,国家未来将有方案对受赠后出售的物业征收高额的个人所得税。依照《合同法》的规则,赠与的产业有瑕疵,赠与人不承当职责。也就是说,“买方”获得房产后假如发生了质量问题,在法律上不受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