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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具有什么含义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6 13:14
涉外要素是指行政案件的原告、第三人或许被执行人是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或许外国安排。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令在我国境内建立的外资企业均不归于外国安排。
法令咨询:行政诉讼的申述期限有何意义?
律师答复:
行政诉讼的申述期限,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安排以为行政法律主体的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间。行政相对人只要在法定期间内提起行政诉讼,才有或许取得司法救助。假如相对人超越法定期间申述的,人民法院将对其申述不予受理或驳回申述,其合法权益就难以经过行政诉讼的司法程序取得维护
相关法令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
第六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合法权益遭到行政机关或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侵略形成危害的,有权恳求补偿
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独自就危害补偿提出恳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处理。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能够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补偿诉讼能够适用调停
第六十八条行政机关或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侵略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合法权益形成危害的,由该行政机关或许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地点的行政机关担任补偿。
行政机关补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成心或许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当部分或许悉数补偿费用。
第六十九条补偿费用,从各级财务列支。各级人民政府能够责令有职责的行政机关付出部分或许悉数补偿费用。详细办法由国务院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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