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难救助费用纠纷案件的管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5 13:351、专属统辖
在海上或许通海水域发作的与船只或许运送、出产、作业相关的海事侵权胶葛、海商合同胶葛,以及法令或许相关司法解释规则的其他海事胶葛案子由海事法院及其上级人民法院专门统辖。
2、地域统辖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被救助船只最早抵达地或许被救助的船只以外的其他获救产业所在地的海事法院统辖。
3、有统辖权争议案子的统辖
1)两个以上海事法院都有统辖权的诉讼,原告能够向其间一个海事法院申述;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统辖权的海事法院申述的,由最早立案的海事法院统辖。
2)海事法院之间,或许海事法院与当地人民法院之间,因统辖权发作争议,由争议两边洽谈处理;洽谈处理不了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统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