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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是多长时间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1 13:38
行政复议是当事人对自己权益的一次救助,这种救助方法也是要遭到时刻约束的,这是不随时都能发动行政复议程序的。那么行政复议请求期限是多长时刻?下文听讼小编为我们整理了这方面的常识,欢迎阅览!
一、现有规则期限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则,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以为详细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详细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请求;可是法律规则的请求期限超越60日得在外。因不可抗力或许其他正当理由耽搁法定请求期限的,请求自妨碍消除之日起持续核算。《行政复议法施行法令》第十五条又做出相应的弥补,该条规则:行政复议法第九条榜首款规则的行政复议请求期限的核算,按照下列规则处理:(一)当场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自详细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核算;(二)载明详细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核算;(三)载明详细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递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核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核算;(四)详细行政行为依法经过布告方式奉告受送达人的,自布告规则的期限届满之日起核算;(五)行政机关作出详细行政行为时未奉告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过后弥补奉告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收到行政机关弥补奉告的告诉之日起核算;(六)被请求人可以证明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知道详细行政行为的,自依据资料证明其知道详细行政行为之日起核算。行政机关作出详细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不知道该详细行政行为。
二、期限核算准则
《行政复议法》第四十条规则,行政复议期间的核算,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期间的规则履行。《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则,期间开端的时和日,不核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终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榜首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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