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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违反婚姻法属于过错行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6 22:41
一夫一妻制是指任何人不得一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爱人,制止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对已婚的男女在婚姻关系停止前不得再行成婚。依据这一准则,法令要求:
(1)任何人都不得一起有两个或两上以上的爱人;
(2)已婚者在离婚或其爱人逝世前不得再行成婚,未婚男女不得一起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成婚;
(3)全部揭露、半揭露、荫蔽的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的行为都是不合法的,都要受法令制裁。
一夫一妻制有什么特征?
一夫一妻制主要有以下三个特征:
(1)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结合,同性恋者在我国不能成婚,不过在我国对同性恋者也越来越宽恕;
(2)已婚者不得再成婚,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均不得再与第三人成婚;
(3)婚姻关系之外的两性关系都是不合法的,夫妻应当相互忠诚。
违背一夫一妻制的行为主要有哪些?
《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则:“制止重婚。制止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是指除重婚之外的婚外同居,即有爱人者与第三人未以夫妻名义同吃同住同性日子,如包“二奶”、姘居,这种同居归于婚姻法制止之列。
因而,违背一夫一妻制的行为主要有:重婚和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行为。未以夫妻名义婚外同居的包“二奶”、养情妇(夫)、姘居婚外恋、通奸、嫖娼、卖淫等行为尽管没有直接违背一夫一妻准则,可是仍为品德或法令所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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