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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工伤死亡应享受哪些待遇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6 18:00

一、企业员工非工伤逝世应享用以下待遇:
①丧葬费
本企业员工平均薪酬2个月。
②一次性救济金
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自己薪酬6个月;
2人者,为死者自己薪酬9个月;
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自己薪酬12个月。
③供养直系亲属日子困难补助
企业员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逝世,契合收取遗属日子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
每人每月补助规范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
(一)建国前参与革命工作员工遗属的补助规范,在上述补助规范的基础上进步20%。
(二)员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规范基础上进步10%。
(三)兼有(一)、(二)项状况的,补助规范在上述补助规范基础上进步30%。
(三)工人与职工因工挂彩致成残废彻底损失劳作力退职后逝世时,应按本条第一条规则,交给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
退职养老后逝世时或非因工残废彻底损失劳作力退职后逝世时,应按本条第二条的规则,交给丧葬补助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四)工人与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逝世时,由劳作保险基金项下交给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
死者年龄在十周岁以上者,其数额为该企业悉数工人与职工平均薪酬一个月的二分之一;
一周岁至十周岁者,为平均薪酬一个月的三分之一;
不满一周岁者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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