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可以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买卖合同的内容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5 13:20
租借人在改变生意合同时,假如未经承租人赞同,不得改变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这是融资租借中的生意合同部分与一般生意合同的差异之一。一般生意合同,依据合同自在准则,只需出卖人与买受人两边协商一致,就可以改变合同的内容,第三人无权干与。而融资租借中的生意合同,虽然是租借人以自己的名义与出卖人缔结的,但其出卖人、标的物都是由承租人而非租借人挑选的,生意的条件也是由承租人指定,租借人有必要依照承租人的具体要求签定生意合同,并由承租人对生意合同予以承认或许付签。租借人出资购买的意图是为了向承租人租借,供承租人运用收益,承租人享有标的物的运用收益权;假如答应租借人任改变生意合同的内容,如未经承租人赞同而改变标的物的数量、标准等,就会违反承租人的志愿,与承租人的意图和要求不相契合,其成果必然会危害承租人的利益。因而,依照承租人要求缔结的生意合同,租借人欲改变其内容,有必要征得承租人的赞同。
但租借人并非无权改变任何合同内容,假如改变的内容与承租人无关,则无须获得承租人的赞同。
但租借人并非无权改变任何合同内容,假如改变的内容与承租人无关,则无须获得承租人的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