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受理费由谁负责承担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2 04:00
债款人恳求债款人破产的受理费由谁担任承当
除非法院驳回了债款人的破产恳求,不然受理费应由债款人担负,即便在法院受理案子后呈现宽和、整理而完结破产程序,也是如此。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
第八十九条 重整方案由债款人担任履行。
人民法院裁决同意重整方案后,已接收产业和经经营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款人移送产业和经经营务。
第九十条 自人民法院裁决同意重整方案之日起,在重整方案规则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方案的履行。
在监督期内,债款人应当向管理人陈述重整方案履行情况和债款人财务状况。
第九十一条 监督期届满时,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监督陈述。自监督陈述提交之日起,管理人的监督职责停止。
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监督陈述,重整方案的好坏关系人有权查阅。
经管理人恳求,人民法院能够裁决延伸重整方案履行的监督期限。
第九十二条 经人民法院裁决同意的重整方案,对债款人和整体债款人均有约束力。
债款人未依照本法规则申报债款的,在重整方案履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力;在重整方案履行结束后,能够依照重整方案规则的同类债款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力。
债款人对债款人的确保人和其他连带债款人所享有的权力,不受重整方案的影响。
第九十三条 债款人不能履行或许不履行重整方案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许好坏关系人恳求,应当裁决停止重整方案的履行,并宣告债款人破产。
人民法院裁决停止重整方案履行的,债款人在重整方案中作出的债款调整的许诺失掉效能。债款人因履行重整方案所受的清偿依然有用,债款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款。
前款规则的债款人,只要在其他同顺位债款人同自己所受的清偿到达同一份额时,才干持续承受分配。
有本条第一款规则景象的,为重整方案的履行供给的担保持续有用。
第九十四条 依照重整方案减免的债款,自重整方案履行结束时起,债款人不再承当清偿职责。
除非法院驳回了债款人的破产恳求,不然受理费应由债款人担负,即便在法院受理案子后呈现宽和、整理而完结破产程序,也是如此。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
第八十九条 重整方案由债款人担任履行。
人民法院裁决同意重整方案后,已接收产业和经经营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款人移送产业和经经营务。
第九十条 自人民法院裁决同意重整方案之日起,在重整方案规则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方案的履行。
在监督期内,债款人应当向管理人陈述重整方案履行情况和债款人财务状况。
第九十一条 监督期届满时,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监督陈述。自监督陈述提交之日起,管理人的监督职责停止。
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监督陈述,重整方案的好坏关系人有权查阅。
经管理人恳求,人民法院能够裁决延伸重整方案履行的监督期限。
第九十二条 经人民法院裁决同意的重整方案,对债款人和整体债款人均有约束力。
债款人未依照本法规则申报债款的,在重整方案履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力;在重整方案履行结束后,能够依照重整方案规则的同类债款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力。
债款人对债款人的确保人和其他连带债款人所享有的权力,不受重整方案的影响。
第九十三条 债款人不能履行或许不履行重整方案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许好坏关系人恳求,应当裁决停止重整方案的履行,并宣告债款人破产。
人民法院裁决停止重整方案履行的,债款人在重整方案中作出的债款调整的许诺失掉效能。债款人因履行重整方案所受的清偿依然有用,债款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款。
前款规则的债款人,只要在其他同顺位债款人同自己所受的清偿到达同一份额时,才干持续承受分配。
有本条第一款规则景象的,为重整方案的履行供给的担保持续有用。
第九十四条 依照重整方案减免的债款,自重整方案履行结束时起,债款人不再承当清偿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