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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儿媳赡养公婆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5 22:12
实际中有这样的状况,白叟的儿子逝世了,可是儿媳还在,那么儿媳有奉养公婆的责任吗?我国法令对此是怎么规则的呢?下面,听讼网小编为您具体介绍,期望对您有所帮忙。
法令对儿媳奉养公婆是怎样规则的
《老年人权益保证法》第14条规则:“奉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奉养责任的人。奉养人的爱人应当帮忙奉养人实行奉养责任。”此条中的“其他依法负有奉养责任的人”是指有担负才能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婚姻法》第28条规则:“有担负才能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关于子女现已逝世或子女无力奉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奉养的责任。”依据上述规则,奉养人的规模只包含老年人的婚生子女、孙子女及外孙子女,而不包含儿媳、女婿,即法令并没有规则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负有奉养责任。
尽管法令规则“奉养人的爱人应当帮忙奉养人实行奉养责任”,可是帮忙的责任不是奉养责任,并且这一规则只适用于夫妇关系存续期间。
假如奉养人同其爱人免除婚姻关系,或许奉养人逝世,那么爱人一方帮忙奉养的责任也就主动免除了。
所以,在儿子逝世后,儿媳是没有奉养公婆的责任。不过,从《继承法》第12条有关“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首要奉养责任的,作为榜首次序继承人”的规则看,我国法令仍是鼓舞丧偶儿媳奉养公婆、丧偶女婿奉养岳父母的。假如你还有其他法令问题,欢迎来听讼网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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