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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有哪些程序和法律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1 18:33
一、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
1、举行公司股东大会,研讨股权出售和收买股权的可行性,剖析出售和收买股权的意图是否契合公司的战略开展,并对收买方的经济实力运营才能进行剖析,严厉依照公司法的规则程序进行操作。
2、延聘律师进行律师尽职查询。
3、出让和受让两边进行实质性的洽谈和商洽。
4、出让方(国有、团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恳求,并经上级主管部门赞同。
5、评价、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能够洽谈承认股权转让价格)。
6、出让的股权归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财物办进行立项、承认,然后再到财物评价事务所进行评价。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管帐事务所对改变后的本钱进行验资。
7、出让方举行员工大会或股东大会。团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举行员工大会或员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法令构成职代会抉择。有限公司性质的需举行股东(部分)大会,并构成股东大会抉择,依照公司章程规则的程序和表决办法通过并构成书面的股东会抉择。
8、股权变化的公司需举行股东大会,并构成抉择。
9、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10、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处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求)。
11、到各有关部门处理改变、挂号等手续。
二股权转让的法律问题
1、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则股权转让的条件,约束股东转让股权,其不违背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则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效能。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应当告诉其他股东,多个股东要求购买股权的,应当按各自持股比例受让。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奉告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公司应当举行股东会寻求其他股东的赞同。公司未及时举行股东会的,拟转让股权的股东能够书面形式别离寻求其他股东的赞同,恳求其在承认的期限内答复。恳求答复的期限一般不应当少于30日。逾期未答复者视为赞同。
4、(指定受让)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不赞同向非股东转让股权的,公司应当在股东会议完毕之日或许恳求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指定贰言股东购买拟转让的股权。
5、公司指定购买30日内,贰言股东应当与拟转让股权的股东签订协议,其价格条件不能洽谈一致时,当事人建议以评价方法承认股权价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
6、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不赞同向非股东转让股权,但公司在股东会议完毕之日或许恳求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未指定受让股权,或许被指定受让的股东在公司指定30日内不与拟转让股权的股东签订协议的,拟转让股权的股东能够向非股东转让股权。
7、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赞同或许未向其他股东通报转让价格等首要条件而与非股东缔结股权转让合同,或许与非股东缔结股权转让合同,价格或许其他首要条件低于向其他股东奉告的价格条件的,其他股东能够恳求人民法院吊销该合同。前款股权转让合同被吊销之后,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赞同的,其他股东能够建议以洽谈承认的价格或许评价承认的价格购买股权;通过其他股东过半数赞同,但未向其他股东奉告转让价格等首要条件,或许合同价格等首要条件低于奉告的价格或许条件的,其他股东能够建议以该股权转让合同约好的价格等条件行使优先购买权。
8、受让人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一年后,股东建议吊销前款股权转让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
9、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建议优先购买部分股权,导致非股东因比例削减而抛弃购买的,拟转让股权的股东能够要求建议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受让悉数拟转让股权,其回绝受让悉数股权的,视为抛弃优先购买权。
10、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公司或许其他股东恳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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