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劳务可以代开发票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9 01:26【问题】我单位从事外派劳务运营活动,首要事务为加工、制造装置管道、设备等,单位母公司归于一般纳税人。母公司注册运营地税务机关为我单位出具有外出劳务证明,因外出劳务运营期限较长(超越一年),劳务发生地税务机关又让我单位处理了暂时税务登记证,没...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外派劳务能够代开发票吗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问题】
我单位从事外派劳务运营活动,首要事务为加工、制造装置管道、设备等,单位母公司归于一般纳税人。母公司注册运营地税务机关为我单位出具有外出劳务证明,因外出劳务运营期限较长(超越一年),劳务发生地税务机关又让我单位处理了暂时税务登记证,没有处理暂时营业执照。请问,我单位在外地供给的劳务为应税增值税劳务,能够在当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吗?假如能够,全时代开总金额有约束吗?假如不能够,我单位怎样做才能为客户供给合法的增值税发票?劳务发生地税务机关让我单位处理一般纳税人资历合理吗?
【回答】
依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历确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六条规则,纳税人应当向其组织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请求一般纳税人资历确定。
你单位在劳务发生地未处理营业执照,未建立组织,不得在劳务发生地请求处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历确定。你单位可向劳务发生地税务机关请求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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