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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6 07:43

生育稳妥:怎么申领生育补贴、一次性养分费?
1、生育补贴、一次性养分费申领流程
参保女员工产假完毕后或流(引)产后一年内,由单位经办人带着(1)《南京市生育稳妥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灵敏工作人员无需盖章);(2)结婚证原件;(3)《独生子女证》原件(生育第二胎需供给《同意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4)出院记载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供给病历及病假条)。每月1~10日(遇节日顺延)到市医保中心处理生育补贴、一次性养分补助费的申领。医保中心审阅资料后,承认契合享用生育稳妥待遇的,按相关规则将生育补贴、一次性养分费划入参保单位帐户。生育补贴按月发放,员工临产或流(引)产当月开端享用。
注:申领流(引)产补贴的无需供给上述(3)。流(引)产不享用一次性养分费。
2、生育补贴、一次性养分费待遇规范
(1)契合国家规则享用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员工,由基金依照本市上年度员工均匀薪酬的2%付出一次性养分费。
(2)生育补贴以女员工临产或流(引)产前12个月自己均匀缴费基数为规范(参保满10个月缺乏12个月的,以女员工临产或流引产前10个月自己均匀缴费基数为规范),依照人口计生部分规则的产假天数付出。已享用过晚育补贴的,不再重复享用。
(3)流(引)产补贴按前期妊娠流产20天、中期妊娠流(引)产42天的规范付出。
(4)用人单位发放的产假薪酬低于生育补贴规范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则规范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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