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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依据和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1 05:01

劳作者在工作活动中因工挂彩或患工作病伤残后,各级劳作判定委员会依据《员工工伤与工作病致残程度判定》(国家规范GB/T16180-1996),依照器官损害、功能障碍、医疗依靠、护理依靠4个方面的医学查看,对其伤残损失劳作能力程度和护理依靠程度做出判定结论。
   依据1996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员工工伤与工作病致残程度判定》(国家规范GB/T16180-1996),工伤与工作病致残程序分为10个等级469条。契合评残规范1-4级为悉数损失劳作能力,5-6级为大部分损失劳作能力,7-10级为部分损失劳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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