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后原房主不肯交房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7 18:29买房的时分,不少业主遇到这样的状况:首付和借款都支交给了原房主,过户手续也完结了,但是原房主便是不愿意腾房子。房子到不了手中,不光耽搁入住,购房者还得承贷月供和房租的两层压力,这种状况购房者该怎么办呢?
实际上这种状况在大城市时有发生。假如房子交易不能够敏捷完结,而期间房价又快速上涨,房主在利益唆使下可能会不愿意移送房子、甚至不供认合同。
咱们来看一个实在的事例:
家住合肥的王女士于2016年4月份经过当地中介购买了杜先生的一套二手房。
王女士在付出完定金5万元和首付款32万元后,两边在房管部分完结了过户手续,尔后王女士以该房产为典当向银行申请了按揭借款,54万元的借款下来后就支交给了原房主杜先生,到这儿一切的购房款均已结清。
过户手续已完结,房款也已结清,王女士屡次敦促杜先生给她腾房子,但杜先生迟迟不愿意给王女士腾房子。无法之下,王女士只得将杜先生告到法院。
终究,法院确定,王女士与杜先生签定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合法有用,一切许诺均在合同约好期限内完结,房子过户手续无问题,杜先生应按约好给王女士腾房子。
这个事例通知咱们,只需购房者与房主签定的合同实在有用,房子过户完结且房款已结清,房主不得以任何借口回绝交房。关于不愿意交房的房主,购房者完全可以经过司法途径来要求房主强制交房,一起还可就推延交房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此外,咱们主张购房者应该在签定合一起就交房时刻作出约好,比方房款结清后多久交房。事实上,现在许多购房者会截留必定份额的尾款,等交房完结后再付出业主。如不如期交房,可按约好扣除滞纳金,而也不必忧虑房子产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