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合同到期不愿续签职工需不需要申请辞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7 16:56
合同到期不肯意续签员工需不需要请求辞去职务
不需要,《劳作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劳作合同停止:
(一)劳作合同期满的;
(二)劳作者开端依法享用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作者逝世,或许被人民法院宣告逝世或许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撤消营业执照、责令封闭、吊销或许用人单位决议提早闭幕的;
(六)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景象。
劳作合同到期停止的,劳作者不必再请求辞去职务,直接和单位处理离任手续即可。
事例
王某2008年6月与某公司签订了1年期限的劳作合同。2009年6月合同到期后,王某不肯续签,到公司处理档案搬运手续。公司以为其未按法令规则提早1个月写出辞去职务请求,按公司的规章准则要扣当月薪酬,作为对王某的违规处分。
剖析
劳作合同是劳作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树立劳作联系的重要法令依据,是用来清晰两边当事人各自权力与责任的,包含约好作业期限、作业岗位、工时准则、劳作报酬、社会保险及保存商业秘密或许竞业约束的。
《劳作合同法》第44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劳作合同停止:(一)劳作合同期满的;”
可见,劳作合同到期停止,法令效力消失,其所建立的劳作联系完结,当事人之间的权力责任联系不再存在。因而,该公司的做法是过错的。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