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的犯罪嫌疑人怎么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3 12:36
(1)自诉。根据1998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89次会议经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说》,重婚罪的被害人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自诉”是指被害人或他的法定代理人,为追查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自行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2)侦办和公诉。侦办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关于重婚案子进行的专门调查和采纳的有关强制性办法的活动。对重婚侦办的目标包含两类:其一是根据上述《解说》的规则,关于重婚罪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述的,人民法院关于其间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许以为对被告人或许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惩罚的,应当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办的案子;其二是根据1998年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作业委员会经过的《关于刑事诉讼法施行中若干问题的规则》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则,重婚案子的被害人能够向公安机关指控,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至第八十八条的规则,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许犯罪嫌疑人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报案或告发的、被害人报案或指控的、犯罪人自首的重婚案子。“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为追查重婚罪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的诉讼的活动。
(2)侦办和公诉。侦办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关于重婚案子进行的专门调查和采纳的有关强制性办法的活动。对重婚侦办的目标包含两类:其一是根据上述《解说》的规则,关于重婚罪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述的,人民法院关于其间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许以为对被告人或许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惩罚的,应当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办的案子;其二是根据1998年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作业委员会经过的《关于刑事诉讼法施行中若干问题的规则》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则,重婚案子的被害人能够向公安机关指控,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至第八十八条的规则,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许犯罪嫌疑人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报案或告发的、被害人报案或指控的、犯罪人自首的重婚案子。“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为追查重婚罪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的诉讼的活动。